她半分钟不到就能完成,但是她多停了一会儿,去搜寻有关宋凡宇工作,有关谭福的记忆。 大都是许多天如一天的枯燥,偶有记忆深刻的一事,是宋凡宇颇为骄傲的一件事。 这件事与一只狗相关。 谭福以前每两周能上到地面透口气。有一次透气,她看到了一只黑白花的小狗。 半大的一只野狗,机灵得过分,隔着警卫的腿缝跟谭福对上了眼,却不怕她。 一人一狗对视了1分钟,狗子把那双湿漉漉的,又像是已经蒙过风霜的黑眼睛垂下,继续向地上嗅闻找吃的去了。 它走地一瘸一拐,屁股上掉了一片大毛,长着令人心惊的烂疮。 谭福站了起来,自发自觉地就想要追过去,但不用说,肯定是被便衣的警卫拦住了。 “别出草坪,外面很危险。”宋凡宇道。 狗子要走了,要消失在谭福的视线中了,她着了急,在宋凡宇的怀里扑腾: “我想看它,我想摸摸它!我它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