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上映衬着隐约的火光,已然证明着它的锋利。
听到动静匆匆赶来的二十个卫兵,也穿插在他们的间隙中,有些紧张地持握长矛,威胁着被围拢的镇民。
抛开那些没敢走出家门的,这附近其实已经等候了将近两百人。
但抛开老弱妇孺,真正称得上力壮的却不足百人。
他们少有练过武艺的。
甚至无需那些凑数的卫兵,单是这十个全身链甲的佣兵,只需多花时间,都足以将他们斩杀在此……
武力的压迫,赫然让他们胆颤心惊。
老大卫看向那坐在牛车上,紧紧抱住乔治,瑟瑟发抖的妻子。
他与大多数人一样,已经无心理会、争论真相与否,是非对错。
他们现在只想活着。
“滚回你们的屋子,不要再让我说第二遍!”
也许……
为了家人,为了活命,他们真的该滚回去。
他们手上拿的只是农具,那些人却真的持握利刃。
就这么回去,等待着天明。
也许一切都是杞人忧天,没有兽人会抵达这个小镇。
他们还能在梅尔领主的治下,度过自己的余生?
“我、我——”
“铮——”
一声明亮的扫弦,打断了他的犹豫。
手掌拍在琴身的节奏,转而炸响在老大卫的耳边: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他记得这个节奏。
那晚,在他迷蒙醉倒在金色橡树时。
正是这个节奏穿透了他的耳膜,将他惊醒,连带着心胸也跟着一并燥热。
它是如此的简单、又如此的……难忘。
老大卫猛然睁起双眼,惊悸般回过头去,看向那个背对着他的诗人——那个刮去了胡子,换新了皮衣的流浪汉。
原来是他!?
唐奇扬声高歌: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他在唱什么鬼东西?”
胡斯从没听过这类蹩脚的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