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划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园,让手下的农奴种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将剩余的田地承包给自由农,收取他们的租金,把多余的作物低价回收——
这里三山环绕,与世隔绝。
想离开村镇,就要跨过危险的晨暮森林。
诡谲的地貌变化与野外、乃至亡灵生物,能轻松剿灭一支整编的,没有施法者的冒险小队。
偶尔会有像唐奇一样的幸运儿幸免遇难。
但往往不会是商队。
所以农夫们手里有货,却卖不出去。
至于好处尽收的领主,当然不会冒着危险折返两地。
他只要在龙金城的别墅中举办舞会,享受清福,再让手下的商队跑东跑西,每年都会有源源不断的金币钻进他的金库……
那些真正将心血都埋进这片土地的人,换来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谁是这里的主人?
但是谁在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饿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于嗓音都有些沙哑。
可舞台已经搭好,他绝不能怯场。
哪怕要撕裂声带,他也要放声高歌,
“别拿终将食言的承诺蒙蔽自我,
别对老子的劳动强取豪夺——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去他妈的英雄,去他妈的传说;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敲打节奏的矮人痛饮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远受不了贵族们的繁文缛节,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冒险者发酒疯可不会管谁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却连忙压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惊又怕:
“碎石你疯了?那可是我们的雇主!”
黑蛇伸了个懒腰,向后仰卧,紧贴角落的墙壁:
“雇主在龙金城听不到,觉得不爽,骂一骂又怎样。
我们是拿钱的佣兵,不是乞怜的狗。”
他们要真那么忠诚,又怎么可能在夜晚执勤的时间,跑到酒馆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环顾四周。
却发现自己这个角落根本无人在意。
唐奇的‘歌谣’简陋,但简陋的好处就是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