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艾博克斯·艾伯纳西,他回答,有什么能效劳的吗?
虽然比利似乎无所不知,但他显然不知道艾博克斯·艾伯纳西能为他做什么。因为比利没有回答问题,而是面带犹豫地回头看伍利。于是,伍利替比利说话了。
——我们很抱歉打扰你,教授,这是比利·沃森,来自内布拉斯加摩根,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他只有八岁,却已经把你的书读了二十四遍了。
教授饶有兴趣地听完伍利的话,目光又回到比利身上。
——真的吗,小伙子?
——真的,比利说,只是我已经读了二十五遍了。
——哇,教授说,如果你把我的书读了二十五遍,还大老远从内布拉斯加跑到纽约来告诉我,那么我起码可以邀请你坐坐。
他张开手,邀请比利坐在他书桌前的一把高背椅上。至于伍利和我,他指了指书架旁的长沙发。
要我说啊,这是一张非常漂亮的长沙发。它配有深棕色的皮面,嵌着闪亮的黄铜铆钉,大得几乎像辆小汽车。不过,如果三个人走进一个房间,受第四个人的邀请坐下来,那么短时间内,谁都甭想去别的地方。这是人的天性。人们费尽心思安坐下来,就觉得有必要闲扯至少半小时。事实上,如果他们二十分钟后没话说了,就会为了礼貌开始编话说。因此,当教授邀请我们坐下,我张开嘴巴,一心想说已经很晚了,我们的车还停在路边。可我还没来得及说一个字,比利就爬上了高背椅,伍利也在长沙发上坐下。
——现在跟我说说,比利,教授说道——等我们全都无可挽回地坐定之后——什么风把你吹到纽约来了?
就聊天而言,这是一个经典的开场白。任何一个纽约人问访客这种问题时,大多期待对方用一两句话简要回答。比如我是来看姑姑的,或是我们要去看演出。可眼前的人是比利·沃森啊,所以教授听到的不是一两句话,而是巨细无遗的完整描述。
比利从母亲在一九四六年那个夏夜抛下他们开始讲起。他说到埃米特在萨莱纳服刑,他的父亲死于癌症,以及他们兄弟俩打算跟随一堆明信片的路线旅行,在七月四日旧金山的烟花秀上找到他们的母亲。他甚至还提到了我们的冒险之旅,说因为伍利和我借走了史蒂倍克,他和埃米特不得不搭东方夕阳号的便车来纽约。
——哇,教授一字不落地听完后说。你说你们是搭货运火车来纽约的?
——我就是在车里开始第二十五遍阅读你的书的,比利说。
——在货运车厢里?
——那里没有窗户,但我有军队剩余手电筒。
——真幸运啊。
——我们决定去加利福尼亚重新开始,埃米特同意你的想法,我们应该只带一个背包装得下的东西。所以,我把我需要的一切都装进双肩包里了。
原本微笑着靠着椅背的教授忽然向前倾身。
——你的双肩包里不会刚好有我的书吧?
——有呀,比利说,它就在我的包里。
——那么,也许我可以为你签名?
——那太棒了!伍利喊道。
在教授的鼓励下,比利滑下高背椅,取下双肩包,解开带子,拿出那本大红书。
——拿过来,教授说着招了招手,拿到这里来。
比利绕过书桌,教授接过书,然后举在台灯下,欣赏磨损之处。
——在作家眼中,教授对比利坦白,没什么比自己写的书被翻烂更赏心悦目的了。
教授放下书,拿起钢笔,打开扉页。
——这是一件礼物,我明白了。
——是马西森小姐送的,比利说,她是摩根公共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
——竟然是图书管理员送的礼物,教授更开心地说。
教授在比利的书上写了一长段话,然后以非常夸张的动作签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在纽约市,即使是写汇编书的老家伙也会为后排观众表演。还书之前,教授飞快地翻动书页,像是要确认书是完整的。接着,他露出一丝惊讶,看向比利。
——我看到你还没开始写You(你)这一章。为什么呢?
——因为我想从中间开始写,比利解释道,可我还不确定中间在哪里。
在我听来,这是个古怪的答案,却让教授喜笑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