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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奇斯(第2页)

——怎么了?我问道。

——有个私人问题。

——这种问题最棒了。

她端详我片刻,想判断我是不是真心的。她一定认为我是真心的。

——你怎么会去萨莱纳的,达奇斯?

——噢,说来话长。

——我的茶才刚喝呢……

于是,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指高的威士忌,讲起我的小闹剧,心里想着:也许伍利家的每个人都喜欢精彩的睡前故事。

那是一九五二年的春天,我十六岁生日刚过几周,当时我们住在阳光旅馆的42号房间,老头子睡弹簧床,我睡地板。

那时,我老爹正处于他喜欢说的过渡阶段,意思是他被上一份工作解雇了,还没找到下一份会被解雇的工作。他整天跟住在走廊对面的老伙计菲兹混在一起。下午稍早时,他们会拖着脚去扫**公园长凳、水果车、报摊,以及其他任何可能有人掉下五分钱却懒得捡起的地方。然后,他们会去地铁站,手里捧着帽子,唱些伤感的歌。他们摸透了自己的观众,会在第三大道站为爱尔兰人唱《丹尼男孩》[1],在斯普林街站为意大利人唱《万福玛利亚》,他们唱得眼泪直流,好像字字句句真心实意。他们去运河街站的站台时,甚至还有一首意第绪语的曲子,歌颂犹太小镇上的时光。到了晚上,他们会给我二十五美分,打发我去看两场连映的电影,然后带着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去伊丽莎白街的某家廉价小酒馆,把钱喝个精光。

因为他们俩都会睡到中午才起床,所以我早上醒来后,就在旅馆里闲逛,找点东西吃,或找个人聊聊。那个时间点,机会十分渺茫,但也有个别早起的人,其中最有趣的无疑是马瑟林·莫泊桑。

在二十年代,马瑟林已经是欧洲最著名的小丑之一,在巴黎和柏林的演出场场爆满,演出结束后,观众起立热烈鼓掌,女人们排着队候在后台门口。毫无疑问,马瑟林不是一般的小丑。他不是那种脸上涂满颜料,脚穿特大号的鞋子,按着喇叭笨拙乱走的人。他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是诗人,也是舞蹈家。一个细心观察世界并深刻感受事物的人——就像卓别林[2]和基顿。

他最厉害的节目之一是在熙熙攘攘的城市街道扮演乞丐。幕布拉开,他出现了,在大都市的人群中穿梭。他微微鞠躬,试图吸引在报摊旁为头条新闻争论不休的两个男人的注意;他脱下皱巴巴的帽子,试图跟一个保姆说话,她正一门心思照料患急腹痛的宝宝。不管是脱帽还是鞠躬,他想打交道的每个人都继续忙着自己的事,仿佛他根本不存在一样。就在马瑟林准备接近一个神情沮丧又害羞的年轻女子时,一个近视的学者撞到了他,把他头上的帽子撞飞了。

马瑟林开始追赶那顶帽子。可每当他快抓住时,一个心不在焉的行人就会把帽子踢向另一边。试了几次无果之后,马瑟林极其沮丧地发现,一个矮胖的警察即将毫无察觉地踩上帽子。马瑟林别无他法,只能朝空中伸出一只手,打了个响指——然后,所有人都定格在原地。所有人,除了马瑟林。

这时,神奇的事发生了。

有那么几分钟,马瑟林在舞台上滑来滑去,笑容灿烂地在一动不动的行人中间滑行,仿佛无忧无虑。然后,他从卖花的小贩那里拿了一枝长茎玫瑰,害羞地递给愁眉不展的年轻女子。他会对报摊旁争论不休的男人说一两句话。他会对婴儿车里的宝宝做鬼脸。他会大笑、评论、提建议,一切都无声地进行着。

正当马瑟林准备在人群中再转一圈时,他听到一阵幽微的嘀嗒声。他停在舞台中央,将手伸进破背心,掏出一块纯金的怀表,显然是他人生另一阶段的遗迹。他按开表盖,看看时间,一脸悲伤,意识到他的小把戏已经玩得够久了。他收好怀表,小心翼翼地从胖警察脚下捡起他那顶皱巴巴的帽子——那只脚一直悬在半空,这本身就是一种体操绝技。他拍拍帽子,戴回头上,面对观众,打了个响指,演员们的所有行动恢复如初。

这场表演值得一看再看。因为在你第一次看时,马瑟林最后打完响指,世界似乎回到了原来的模样。可在你第二次或第三次看时,你会意识到,世界不完全是原来的模样。因为当害羞的年轻女子走开时,她笑着发现手中有一枝长茎玫瑰。在报摊旁争执的两个男人暂停争执,忽然拿不准自己的立场。尽力安抚哭泣宝宝的保姆惊讶地发现宝宝在咯咯笑。你要是多看几次马瑟林的表演,可能会在幕布落下前的几秒钟内留心到这一切。

一九二九年秋天,马瑟林在欧洲名声正盛,他被一份承诺出价六位数的合约引到纽约,受邀在马戏大剧院[3]进行六个月的驻场演出。他怀着艺术家的满腔热忱,收拾好行囊,准备在自由之国长期逗留。可好巧不巧的是,就在他在德国不来梅登上轮船的那一刻,华尔街股市开始暴跌。

当他在西区码头上岸时,他的美国制作人已经破产,马戏大剧院关张,他的合约也泡汤了。巴黎的银行给他下榻的酒店发了一封电报通知他,股市暴跌也让他失去了一切,甚至凑不够安然回家的路费。于是,当他敲响其他制作人的门时,却发现尽管自己在欧洲颇有名气,但在美国几乎没人知道他是谁。

这时,从马瑟林头上掉下来的是他的自尊。每当他俯身想捡起它时,一个过路人就会把它踢到马瑟林够不着的地方。他追赶着他的自尊,失望地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到头来发现自己沦落到在街角表演哑剧,住进阳光旅馆——就在走廊尽头的49号房间。

自然而然地,马瑟林成了酒鬼。但不像菲兹和我老爹那样。他不会去廉价小酒馆,缅怀昔日的辉煌,宣泄过去的怨愤。每到晚上,他会买瓶便宜的红酒,关上房门,独自在房里喝酒,以流畅优雅的动作给杯子斟酒,仿佛那是表演的一部分。

而在早上,他会把门半开着。当我敲门时,他会脱下早已不存在的帽子欢迎我。有时候,他如果手里有点钱,就会让我去买牛奶、面粉和鸡蛋,在电熨斗的底盘上给我们俩做小薄饼。当我们坐在他房间的地板上吃早餐时,他不会谈论他的过去,而是询问我的将来——我想去的所有地方,我想做的所有事情。这是开始新一天的好办法。

后来有天早上,我走到走廊尽头,他的房门没有半开着。我轻轻敲门,没人回应。我把一只耳朵贴在木门上,听到幽微至极的嘎吱声,像是有人在弹簧**翻身。我担心他可能生病了,就把门推开一条缝。

——马瑟林先生?我说。

他没有回答,我把门推开,却发现床没被睡过,写字椅倒在房间中央,而马瑟林挂在吊扇上。

你瞧,那个嘎吱声不是来自弹簧床,而是来自他缓缓前后晃动的身体。

我叫醒父亲,把他带进房间,他只是点了点头,像是早料到会这样。然后,他让我下楼去前台,让人报警。

半个小时后,房里来了三名警察——两名巡警和一名警探,给我、我的父亲和探头探脑的邻居们录口供。

——他被抢劫了吗?有个房客问道。

一名巡警指了指马瑟林的桌子作为回应,那里摆着他口袋里的东西,包括一张五美元的钞票和一些零钱。

——那块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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