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典狱长治下,这里的工作人员严谨刻板得像一台机器,巴尔洛将手中的册子翻开,上面记载了女囚出逃的记录。
“阿红,1922年偷渡至本国瓦尔省境内的□□,犯杀人抢劫罪在瓦尔省法院被判三十年苦役,1923年在圣约翰营地试图逃跑,送到撒旦岛服刑,1924年3月7日,也就是昨日第二次出逃,按照本国法律,执行死刑。”
他一板一眼地陈述,尽管将阿红的名字念得有些怪腔怪调,但意思很明白,这个女人已经不是第一次逃走,她是惯犯。
神父又问庄淳月:“你知道她出去上厕所的事吗?”
庄淳月摇头:“我昨晚一直在睡觉,不知道她出去过。”
阿红看她和神父交流顺畅,害怕她说自己的坏话,更加激动,“你在说什么!不要乱说话!”
神父叹了口气,用悲悯的眼神看着阿红发疯:“可怜的孩子,我想我帮不了你。”
已经等得不耐烦的行刑狱警不经意一抬头,在阳光照不到石砌台阶上,一身墓碑似的黑出现,高大的身形被屋檐阴影隐没了面庞。
狱警神情一凛,立刻挥挥手,又上来一个狱警将阿红按跪在地上,套了麻袋。
阿红视线被遮挡,仍固执地朝庄淳月的方向挥舞手臂,像是要拖着她一起死。
此时港口传来运输船起航的尖长汽笛声,启程朝距撒旦岛三十里外的南美洲大陆去,在卡宴待上几天之后,它就会返程巴黎。
没有船,想逃离这座海岛难如登天。
庄淳月听着启程的汽笛声,切换回中文:“昨晚要不是你,我现在已经能回巴黎去了。”
她的嗓音中并无悲伤和气馁。
阿红挥舞的手臂顿住。
“哈哈哈哈哈……”她的笑声逐渐放大,“对啊,很快你也会死的,死得一定会比我惨!”
急什么呢,庄淳月注定逃不出这个地狱了,她待在这里就不可能安然无恙,死于黄热、疟疾、梅毒、艾滋……都是早晚的事。
阿红心满意足:“马上我就解脱了,你就好好领受一下这里的风情吧。”
神父不明白阿红为什么发笑,“你们说了什么?”
庄淳月:“我在向她道别,她说死后信仰的神明会带她回到故乡,见到家人,所以她不怕了。”
“真的?”
“当然,毕竟,信仰就是一切,神父。”她看向神父,眼中如寂夜的海面,点点星芒是指引水手归航的灯塔。
神父默了一会儿,点头:“对,信仰就是一切。”
他无心追究眼前的女士是否撒谎,若她做了错事,圭亚那会惩罚她。
“今天,你将与主同在乐园。”神父为阿红祷告完,后退一步。
狱警的左轮手枪上膛,对准阿红的太阳穴。
处刑用的断头台已经闲置了很久,没有桐油保养,木头在潮热的气候里腐败发黑,刀刃已经生出红锈。
三年前新典狱长掌管撒旦岛,他不喜欢这种路易十六时期传下来的传统刑具,将撒旦岛的死刑改为了枪决,狱警也不必多收拾一个头颅。
在神父的简单的仪式之后,枪响,弹壳弹出——
狱警的手离开阿红肩膀,她像剪了筋的玩具,刚刚还有力舞动的四肢垂扫在地上,红白色液体似花苞无声盛开。
枪决时,没人拉开庄淳月。
她站得很近,一边的耳朵几乎要被震聋,红白的血点溅在脸上,比阳光温热,比海风腥甜。
阿红跪立的身体扑落在地上,发出闷响。
庄淳月心跳停了一瞬,更加用力地搏动起来。
没事了,阿红死了,她还活着,不关她的事……
视线不敢落在阿红脸上,也没有一个焦点,庄淳月转身,脚下石地踩着更像棉花,她走得很慢,警告自己不要摔倒。
此刻的她,没有对人命猝逝的悲悯,只有为自己逃过一劫而松了口气。
这地狱早晚将人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她也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这再一次坚定了庄淳月的念头:就算是死,她也要回到文明社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