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在白七七的渲染下,他这个冷漠的大总裁也开始接地气了,其实那会陆绍珩一直很讨厌毛茸茸的东西。
“这么多小狗,我们到底买哪种啊?”
“买体型小的,我怕长大了哲哲会怕,我们现在都不知道他什么情况。”
白七七不懂狗,她打电话找了个朋友过来,她对狗特别有研究,还是兽医!
几人决定后,买了一只健康的白色博美犬。
白色博美犬宛如一团会移动的棉花糖,毛发蓬松柔软,在阳光下闪烁着微光。圆溜溜的眼睛好似黑宝石,满是好奇与灵动,每次望向你时,都仿佛藏着无尽的温柔与依赖,让人忍不住想要将它拥入怀中。
啧啧,这狗真好。
陆绍珩也喜欢,这只狗不是那么小,比较好养活,太大的呢又怕和你不亲。
所以就这么大的最好了。
白七七抱着它,“等大孙子回来咱们再取名字吧。”
陆绍珩赞成,“好,先带它回家。”
白七七把买的狗拍视频给沈晓君,看到这只狗,沈晓君都惊呆了。
公婆的执行力太强了!
陆颂发信息过去也就两个小时,这么快就把狗弄到了。
白七七办事沈晓君放心,什么狗打针啊,健康检查啊,肯定都做过了。
她无以为报,只有一句,「谢谢。」
谢谢你们这么爱着哲哲。
谢谢你们无怨无悔的付出。
哪怕是应该做的,她也感动得一塌糊涂。
陆颂怕哲哲在水里泡太久着凉,还好白七七给他准备了两套衣服,裤腿打湿了可以换。
陆颂要把儿子抱上岸,哲哲不肯,奶凶奶凶的瞪着陆颂。
那表情分明就在说,不要不要,我就不要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