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还不配上台,只能站在角落,看着头顶闪烁又璀璨的灯光,舞台上乐队倾情的表演,却连观众都称不上。
烧伤的疤痕是他祛不掉的丑陋,他明明刚从大火中逃生出来,雨季却从那一天开始,一刻未停地落下。
要怎么样才能站上台呢?
他比任何人都痛恨这些疤痕,又不能直接把这几块血肉剜出来,再重新缝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其实如果我上台,也能唱得很好。
天才在被造成神之前,是没办法告诉别人自己是天才的。
就算偶尔泄露了,接收到的也只有数不清的否认和嘲笑。
没人相信你是天才,除非你很成功。
他于是无师自通地开始写歌词,给观众,写给台上的人写,最后给乐队里的每个人几乎都写了上千首,队长终于发现了他的天赋,准他上台试试。
舞台终于短暂的属于他,他的恐惧在欢呼声里渐渐消弥,他忽然明白,那些疤痕已经被掩盖在面具之下,不需要被害怕了。
但面具不能遮挡一切,那些雨,还是一刻不停地落在他身上,就像现在一样,他终于有了做观众的资格,但走了十来年,他还是没有走到地上。
小甜歌就算唱得再难听,却能站在段宁难以触及到的舞台上。
他或许一点也不厌恶这个歌手,他厌恶的,从头到尾只有他自己。
他们的位置要看到歌手其实有些艰难,陆明再迟钝也能察觉到段宁身上渐渐浓烈的沉郁,就像落在他们身上的雨滴,无声无息,却会让衣服和皮肤黏得更紧。
就算是再轻柔的面料,这样黏粘久了,再撕开也还是会有些痛的。
陆明鼻尖好像已经弥漫着那种潮湿的气息,他忽然把段宁抱起来,让他坐在了自己的后颈上。
“……这样看清楚了吗?”
段宁没想到男人会有这种举动,瞳孔缩紧了一瞬,稳住身体之后,下意识低斥了声:“你做什么?!”
陆明却丝毫没有要把他放下来的意思,只是像在说着一个最无可辩驳的事实那样,平静叙述道:“段宁,不久之后,站在台上的就是你了。”
舞台很吵,但这句话偏偏越过朦胧的雨幕和喧闹的人群,让段宁听清了。
段宁微微一愣,抿了下唇,心中说不上是什么滋味:“……还差得远。”
“很近了。”陆明说,“很近了,段宁……”
花絮到这里也算拍摄完成,陆明礼貌地把摄像人员请走了,提前带着段宁走出了这场音乐的狂欢。
他们都不是什么喜欢热闹的人,却偏偏需要一次又一次跟人群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展现些什么,又或者只是做自己需要做的事。
所幸,他们也不算排斥。
雨势渐渐大了。
这种雨里,无论是街道还是其他什么地方几乎都没什么人,愈发显得空旷。
来的时候,摄像大哥开的是陆明的车,现在他独自去交差了,这辆车就又回到了陆明手里。
陆明本来准备回家,但瞥见副座的段宁,男人握着手方向盘的手指一顿,忽然改变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