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很好,三分钟之内我就到阿卡姆疯人院,呆在那里别动。】
提姆:“……”
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双手揪住披风的两端,把自己裹了起来,在蹲到了地上,只露出一个脑袋。
接着他猛然倒吸一口凉气:嘶。
完蛋了,他现在还穿着罗宾制服呢!!!
怎么这么突然啊?你也想要谜语人奖杯吗?阿卡姆之城都被你炸上天了,难道偌大的哥谭,就容不下区区一个阿卡姆疯人院吗?
然而只想像了一下掉马甲的后果,提姆就倏然从地上弹起来,连滚带爬地窜进卫生间死角,开始卸身上的制服。
披风被他粗暴地揉成一团,凯夫拉制服也全取了下来,堆在墙角,体积非常可观,显得他很能叠甲很能穿的样子。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他也不敢把这些东西就扔在阿卡姆疯人院,只能去旁边的看守室翻出一个环保袋,匆匆打包成一堆,拎着向大门口跑去。
好在他离门口没有多远,竭尽全力全程冲刺几个一百米也不是做不到,湿润中泛着霉味的空气塞满他的肺,发根处几乎要被汗湿透。
好卖力,真的好卖力。你有没有为了见一个人而拼过命?
他拎着的那个包裹沉得快要把胳膊拽断,钟楼上的秒钟一格一格扫过,“铛!”地一下,整点钟声响彻整个哥建筑物。
哥特式的高耸厅堂,他奔跑的脚步声格外清晰,每一声钟响都像是催命的倒计时,提姆跑得眼前都有点模糊,马上要推开大门之际,他的第六感闪了一下。
提姆蓦地停住脚步,骤然刹车,胳膊肘用力一捣,敲碎旁边的展示柜,将里面那把枪取了出来。
大门被人一脚踹开,提姆飞快地抬起头,正好望进那双没什么善意的绿眼睛。
四目相对,提姆维持着扶椅子的姿势,嗖地一下举起了枪。
杰森将提姆从头到脚扫了一遍,他老板像只洗棉花糖的小熊猫一样蹲在椅子边上,举枪的姿势特别不标准,脚边扔着一个底部裂开的深蓝塑胶袋,黑发散乱地黏在额头上,格外狼狈。
“……”
“所以你没事。”杰森说。
提姆瞪着眼睛,恨恨地望着眼前故作惊讶的男人,没有吱声。
杰森微微挑了下眉:“你拿枪干什么?”
这声似乎打破了什么魔咒,提姆深吸一口气,无不恼火道:“那你拿枪又是干什么!”
“老板你能不能有点良心?”杰森无奈地叹了口气,熟练地卸掉手里枪支的保险,顺手往枪带里一塞:“今晚哥谭都乱成什么样了,我只是干我的本职工作——你闲的没事在电话里说那些怪话?”
放屁,什么干你的本职工作,你明明在忙着直播卖小丑骨头。
提姆激情回嘴:“你在骂谁说怪话……”
“噢。”声音戛然而止,提姆一下子愣住了。
“噢!!!”他一脸空白地大声重复:“你以为我被人绑架了!你以为我在求救,在给你发暗号!!!”
杰森:“……”
这怪他吗?像他老板这样的资本家突然劝你别努力了,正常人会怎么想?
他勉勉强强地耸了下肩。
一切尽在不言之中,提姆脸色青一阵白一阵,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之所以如此狼狈,全是他选择做个体贴的人。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识抬举的人啊?
回去就狠狠压榨他干活!
提姆脑子里的小人都快要哽咽出声,但是每一秒他都能感觉杰森审视的视线,还有他装罗宾制服的袋子——那玩意因为承不住重,已经裂开条口子,露出一点里面的披风。
屋漏偏逢连夜雨,一阵明显的嗡嗡震动声,又从袋子里传出来。
他之前换衣服太着急,把联络线路切回手机之后,顺便扔进了袋子,这声音估计是手机震动和凯夫拉金属碰撞,然后被空荡荡的哥特教堂似的大厅,将声音无限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