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姿态,真的让宋姝桐怀疑自己是花了钱请他来陪自己的。
酒馆今晚的音乐很燃。
起码驻唱乐队的主唱很帅,是个白人小哥。
好像还是有些粉丝基础的,现场很多人拿着手机对准了他。
酒馆内涌入的客人源源不断。
宋姝桐即便一开始专心吃饭,也难免多看两眼。
“你喜欢这个乐队,还是喜欢这个歌手?”对面的男人忽然开口问了句。
“只是觉得有点眼熟,这个乐队很火吗?”宋姝桐说。
大概是她平时有刷到过对方的视频。
陈越:“最近热度不错,他们的贝斯手和主唱比较受欢迎。”
于是宋姝桐的目光又落在贝斯手身上,是个蒙着橙黑色头巾、染着蓝发的酷女孩。
她高度认可大众眼光。
确实很有魅力。
只不过这支乐队似乎没有专门发过公告类的通知,陆陆续续进来的客人似乎都是朋友通知来的。
人越来越多,直到要排队。
这还是宋姝桐第一次见小酒馆有这样的盛况。
入口的食物味道还是很不错的,看得出对面的男人即便是开酒馆也没有在挑选厨师一事上敷衍。
大概还有一起陪同用餐的人长得秀色可餐的缘故,宋姝桐这一顿吃到了七分饱。
她沉默了一下,放下碗筷,又抬眸看向对面的男人。
他也已经停下用餐,在调酒。
菜单上没有的那种。
有些酒,漂亮但不好喝。
可他手中调出来的酒,总是符合口味的。
“怎么一直盯着我看?”陈越望过来,冲宋姝桐笑了一下。
事实上,盯着他看的人并不只有宋姝桐。
隔壁几桌的客人,其实已经看了陈越的调酒表演好一会儿。
最初是因为这一桌的男女长得养眼,后面是因为陈越调酒的架势看起来专业,虽然不及楼下调酒师花里胡哨,但还是很招人。
宋姝桐是个坦荡的人,她直勾勾盯着对方,然后问了一句:“陈老板,有没有人跟你讲过,你长得很秀色可餐啊?”
秀色可餐。
一个高度赞誉的词汇。
陈越是听过一些差不多的话的,不过很多人在注意他外在的同时,还会注意到他的家世。
倒没什么关系,毕竟这让他迄今为止的人生过得顺风顺水。
“多谢夸奖。”宋姝桐听见了很客气的一句。
楼下乐队的表演风格发生了变化,变得舒缓,但这并不妨碍客人们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