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制订律法企图维系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但人类终究也是这世间万物其一,人法不及天道,谁也逃不过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食物链金字塔,拥有绝对力量的人拥有更多资源的人才是凌驾于条款之上的王。或者说资本强权才是人类社会规则的缔造者。至于普罗大众?游戏里的蜉蝣罢了。普通人穷极一生争那仨瓜俩枣拼得头破血流以为实现了阶级跨越,不过是泥地里的弹涂鱼,好容易跳脱出了淤泥。可塔尖在哪?望都望不到。说白了,有些人在为几万十几万的包沾沾自喜时,殊不知自己只是另一些人屏幕里的搞笑视频罢了。那些奋力挥舞的拳头,也不过是规则缔造者的茶余谈资。
以卵击石,姜与觉得没必要。
干不过的。
倒也不是怂不是消极摆烂不是苟活。
她只是觉得没意思。
还是那句话,谁也逃不过自然法则。来是碳去也是碳,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蝼蚁还是鹰隼,终归都是能量循环的一部分,谁又比谁高贵?争啊斗啊攀比啊抗衡啊……没劲。
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日子不好吗。
她厌烦纷争纠缠。她小心低调,保护自己不过是想维护人生的一点宁静。所以她不介意适时地苟且。无碍的。
无伤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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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很窝囊?”她自哂。
段野摇头,“没有。”
他不觉得她的处理方式有什么不对。
面对骚扰,她明确拒绝过,并无不妥。
面对挑衅,她没有暴走,选择隐忍不主动出击。就此了事当然好,即便对方动手她也只是正当防卫,道德高点不容易被诟病。
当时没有立刻报警,因为很多现实案例表明,这种无实质伤害的性骚扰大概率是不会被受理的,反而可能招来报复。
至于后面和解,更没什么好说的。面对权力地位无法抗衡的人,自保是最优选,没必要硬骨头拼命。
“假如他真的强迫你了怎么办?”
“那就互殴吧。”
照当时的情况,大概率那些细狗不能真得手强占了她,最多是打起来,她会受伤,但她也能拉上两个,算是两败俱伤,闹进局子里最后应该还是要和解。
那些纨绔不是施暴的亡命徒,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纵使荒唐,也不敢堂而皇之。所以姜与料想他们不至于真为了睡一个女人把刀子仍在明面上。这样的人,不怕官司也怕官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受害人不追究,摆平了,没意思了,也就过去了。否则真遇上那种一言不合就动手的,那才是无解,她只能听天由命。
“那你觉得我自私吗?放过这样的人。”
“什么?”段野不解。
“因为我,他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我给他留了机会去伤害其他人。”
段野皱眉,“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姜与直视前方没有看他。
“我跟你说过的吧,我很精致利己。”
出生在和平年代,衣食无忧,没经历过战乱、动荡、国破人亡。她尊敬感叹那些革命先驱的勇敢与魄力,可她只想保全人生安稳度日。这世上,有奸人有义士,更有努力在时代洪流里安身立命的大多数。她便是那大多数。
“你没有错。”
“我知道。”
可他说,“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①
他们说,“冷眼旁观的人与纵火的人同罪”。②
她知道。所以仍会被道义捆绑,时常觉得自己冷漠无动于衷,觉得自己,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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