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开始穿衣,穿好后她打开手提电脑,把前因后果写好,发到了自己的主页,还有工作群朋友圈。
然后她关上电脑,拿出被褥衣服,反锁房门,找到男人的打火机,想了想,她打了火警电话,就报了地址,然后挂断电话,点燃一切。
接着她打开窗户,养父母家是大平层,二十多层高呢。
火越来越大,温凌留恋地看着眼前的世界,一跃而下。
然后她就被毕狸送来了这里。
上辈子的事后来确实闹的很大,再多污秽不堪的算计,也要当事人得忍气吞声认下。
谁能想到一向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温凌会做出这种事来?
主要当事人都死了,警察也不用为难,养父母最后承认他们给温凌喂药,放人进来。
别看他们人五人六的,进了警局想撒谎可不容易,养父还能撑一撑,养母全撂了,她还不觉得自家有错,全是温凌这个小表子不好。
他们也被判刑了。
大老板家的独子成了一块焦炭,名声彻底没了,大老板的生意也一落千丈。
养父母一进监狱,家里生意彻底垮了。
亲生女儿卷了家里的钱出国了,留下还在上小学的小弟弟。
也有人咕哝温凌是个讨债鬼,温家夫妻就不该领养她,看看,好好一个家都被她搅合了。
但这一切和温凌无关了。
温凌从原主的记忆里寻找她为什么不愿劳务输出。
原来原主看到过网上说劳务输出就是人体改造,把人改成鬼样子进行表演。
故事里的美人鱼,蛇女,兽人等等,在如今的科技下是可以实现的,这不是危言耸听。
也有法律禁止这种改造。
但话得说回来,法律保护的是高等公民,沙环星这种殖民星,低等民众,并不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
温凌上辈子西方国家还办过人类动物园,展出不同人种。
阿三那里种姓制度坚强无比,高种性的人从不觉得低种姓是人。
原主害怕自己将来变成那样,宁愿去死。
温凌,“……”
那我这就是刚离虎口,又入狼窝?
不过温凌现在绝对不想死。
上辈子她是真觉得自己没路可走了。
报警强间很难立案,养父母会百般让她撤案,然后逼迫她嫁人,就算她逃了,那个焦炭还拍了她的照片。
她的一辈子都将笼罩在阴影中,她受到的伤害一辈子都无法痊愈。
她逃不了,就得被逼结婚,那简直比死还难受。
那她已经把人给宰了,不就好了。
但她不是正当防卫,她是故意杀人,大老板没了独子,会不会放过她?
养父母因她和大老板结仇,会不会幡然醒悟?
就算法官考虑到所有因素轻判她,她十年牢狱也是少不了的。
十年牢坐下来,她和社会脱节,无法找到工作,还有仇人对她虎视眈眈,她这一辈子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她受到的伤害也依旧存在,对她而言,她一辈子都得不到想要的公正。
还不如她这么决绝,把养父母家和大老板家全都毁了,一起下地狱!
有人说不要惹老实人,因为老实人的报复会让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温凌某种程度上就是这么个老实人。
好了,上辈子已经画了句号,这辈子她还有希望,虽然,可能,这个希望在田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