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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50(第12页)

……

五月,初夏时节。

新科进士们回乡省亲后归来,京城又添了几分热闹。

江载雪因是三甲同进士出身,被外放到通州府去做官,就挨着京城,可以经常见面。孟度和裴惟被分在翰林做庶吉士,等着三年之后选官任职。

新科状元林瑄先前花朝节的时候写了句诗——“万紫千红披锦绣”,在京城颇受人追捧,一日想起来觉得意犹未尽,拉着沈持去逛京城的花市。

沈持:“巧了,我前几日看京兆府的商税,从花市收上来的比先前翻了两番。”可见京城的花市在花朝节之后活跃起来了。

等到了花市,果见地盘已经比先前大了三四倍,一眼望去,一盆盆娇红嫩紫,酴醿芳架,初夏的微风卷着购花者的笑语,人流如潮涌。

“归玉兄,”林瑄说道:“这都是你的功劳。”

他心道:明年沈持在京兆少尹上任职满三年后,必是要被拔擢上去升官的。

沈持笑道:“挚一兄也曾帮忙造势,在下不敢独吞这份功劳。”两人一边赏花一边交谈,在花市中穿行。

林瑄看着大朵的芍药心生欢喜,买了几朵,玩笑道:“这‘儿女情苗’真娇艳,可惜无人可赠。”

曾有前人写芍药“春嬉南浦,记盈盈、儿女情苗。②”,因而芍药有“儿女情苗”雅号,是男女借以互赠示爱的。

“家中没有给挚一兄说亲吗?”沈持问他。

林瑄:“在看呢,遗憾的是说的几家女郎我都无意人家。”

沈持:“……”

“好在我朝这些年太平,纵然男不娶女不嫁,”林瑄自嘲道:“官府也不会真的惩其父母。”

“我不用违心娶谁,等遇到两情相悦的再娶亲不迟。”

沈持想起来了,《昭律例》中有一条:凡男二十六岁,女二十二岁无故不嫁娶者,惩其父母,另课嫁娶税。

就是说,本朝的男子到了二十六岁,女子到了二十二岁,如果不是因为守孝或者公务在身,比如史玉皎这样的,或者孟度本有婚约,但别人辜负了他……耽误嫁娶,那么要惩罚他们的父母,还要收税,罚钱。

在古代,无故不婚嫁,是罪!

比如《晋书》就记载“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说的是谁家的闺女到了十七岁还没出嫁,官府就要给她分配丈夫了。赤果果强迫女子嫁人。

就算后世觉得最开明的唐代,贞观治下,律例也规定女子十五、男子二十须婚嫁,那会儿各州的父母官负责给当地到了婚配岁数的男女说媒,不过,李二凤是相对开明的,他在诏令中说,说媒要尊重男女意愿,嗯,不强行婚配……

翻开史书,没有哪个朝代允许男女一直单身!都容不下单身狗!

沈持:有点可怕。

就问你还想不想穿越了。对祖传三代的宅男宅女,他真心劝诫最好轻易不要幻想穿越。

不过好在当朝太平年月,多地人口繁衍生生不息,人丁旺盛,尽管当朝的律例有这条规定,但很少真有官府去追究谁到了岁数不婚不嫁,父母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沈持揶揄他道:“挚一兄还是不要那么挑的,不然引领了京城里不婚不嫁的风气,本官可要为难了。”

“本官可不想去说媒。”

近年来京城中,各世家的女子相不中郎君,不嫁,男子看不上门当户对的女子,不娶之现象愈演愈烈,京兆府人口增速其实并不理想。

沈持:万一这事儿愈演愈烈,他就不得已去当红娘给这些挑剔的郎君女郎说媒催婚了。

一想就觉得爹味熏人。

林瑄赖皮地笑道:“别担忧,有什么事能难倒归玉兄你呢。”

第145章

沈持笑笑,没有反驳他:“借新科状元挚一兄吉言,但愿在下此生无难事。”呵,办法总比困难多。

如今的花市比先前大了许多,他俩走走停停逛完出来又渴又饿,出来都拿眼睛瞟着哪里有卖水喝的、卖点心吃的,但最近的糖水铺子也得在半里地之外,林瑄说道:“来这里买花的人这么多,附近却不见有卖吃喝的摊子,真不便利。”

沈持:“是了。”

林瑄随手将一直芍药簪在鬓边,又递给沈持一朵,示意他也簪花:“这可就是京兆府不作为了。”

在当朝,小商小贩想要开铺子或者摆摊,需要向衙门申请“店簿”——类似后世的营业执照,以便于衙门进行管理和征商税,而京城的店簿属于特别难申请到的,无他,京兆府觉得,商贩一多,把城里弄得又脏又乱不说,还容易滋事,早些年为了省事,干脆减少或者不发放店簿,免去治理上的一些麻烦事。

对此,不少人京城人士颇有非议。

沈持接过他递过来的芍药,也同他一样簪在左鬓边,款款而行。他二人只顾着说话,却不知早引来多少行人的目光,路过的女郎们拿着团扇半遮脸面,看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裳裳者华,芸其黄矣。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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