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同名、甚至模样都如出一辙的【唐奇】,已经将记忆彻底融合。
不比前身,他只是一个三流的网络歌手。
不通太多乐理,平日里抄抄热门曲子,混杂成预制菜一般的流行音乐,发到短视频上度日,偶尔还搞点中专说唱。
同时作为跑团发烧友——一种类似于成年过家家的桌游,他混迹论坛十余年,却苦于无人带团。
好不容易有团可跑,兴冲冲地参与他的第一次。
却没能跑过迎头而来的泥头车……
但一切都已经无关紧要。
游戏哪有亲身经历来得痛快?
再活一世罢了。
无牵无挂的唐奇,接受这些并不困难。
而且,已经没时间为过去的事情烦忧——
他走到酒馆的屋檐下,倾斜的屋顶遮蔽了少许的风雨:
“阿嚏!”
饥寒交加的感觉并不好受。
上次吃饭还是在两天前。
在森林里迷路之后,就地烤了几个野生菌,转头就晕在了林地,不知道被谁救下,倒在村口。
眼下他快要冻僵了,饿地腿发抖,但凡意志力再脆弱些,就要昏头转向,一头栽回泥潭里。
到时可未必还有重来的机会。
“不论如何,得先找个暖和的地方吊命。”
唐奇伸出手去,捧着屋檐外的雨水,扑在自己脏污的面庞,洗清了半边的泥渍,也让他能更清醒些。
思索片刻,他重新推开了酒馆的大门。
“吱呀——”
乡镇酒馆的陈设并不起眼,几张长形桌椅坐满了人,却已经在醉意下被酒鬼们推地七扭八歪。
大门忽然敞开,凉风与暴雨一同“呼呼”地灌进来,吹得壁炉中的火焰忽闪明灭。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哪个不长眼的混蛋开了门!?”
一个戴着眼罩的独眼矮人被冻得打颤,他的络腮胡被捆在一起,像是山羊须,却浓密到盖过了胸脯。
虬劲的臂膀砸在酒桌,晃荡起桌上的杯具,扯起嗓门近乎咆哮,把醉酒的同伴都要吵醒。
其它半梦半醒的酒鬼也纷纷侧目。
才看到门口湿透的男人,胡须浓密,卷发杂乱,一副流浪汉似地打扮。
唐奇关上了大门,弥漫的酒气取代了粪便的熏臭,暖意让他的脸色红润了一些。
“又是你?”
所有人都认得这个流浪汉。
他曾有气无力地走进酒馆,乞求酒馆的老板,那个一毛不拔的【晨暮花】,凯瑟琳,给予他一个混口饭吃的机会。
吟游诗人在酒馆卖唱谋生,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只是——
“臭小子,我们已经给过你一次机会了,但你搞砸了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