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若与李阳同时“啊”了一声,两个女孩子异口同声道:“那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希刚道:“嗯!所以才要我们啊!我们也经常会轮值便衣队的,便衣是干什么的,知道吗?”
希刚向两个女孩子提出了一道抢答题。
“盯梢的呗!”唐若回答。
“跟踪的呗!”李阳回答。
唐若抢答成功。
“错!”希刚重重地道。
“便衣,就是在人群中,用警惕的眼睛,时刻搜索着四面八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希刚的话很有正义感。
很有力。
很豪迈。
两个女孩为他鼓了掌。
范云对希刚道:“不过,我说希刚,你上班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呀,那些人身上,可都有刀子。”
希刚点点头:“嗯,知道!没事,他们那个刀子,就是拿来吓唬人的,就他们每天偷那点东西,即使被抓住了,也没多大的罪,但是如果一旦动了刀子,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那些小偷,贼着呢!跟老百姓他们敢亮刀子吓唬人,跟民警,借他们个胆也不敢……”希刚笑道。
范云还是有点担心:“喂!希刚,凡事小心点好,对了,你们有没有佩枪?……手枪!”
希刚笑了:“我只是个协警,老兄,协警哪有佩枪的哪!警棍手铐倒是有。”
范云“嘘”了一下:“关键时候,还是枪好使,动作再快也不如搂扳机快。”
那是。
这个,在部队的时候,他与希刚是做过实验的。
他们部队的擒敌格斗术里,有一个动作叫闪身夺手枪,有一次,范云与希刚为了检验实战中能否真的做到闪身夺手枪,他俩专门试验了一下。
在某次中队组织擦枪时,范云与希刚试验了一下。
真枪试验。
先是范云模拟持枪的犯罪分子,他打开保险,与希刚保持训练教材中的标准距离,用枪口对着希刚,让希刚来夺。
希刚根本就没法夺。
他刚一动,范云的枪机就“嗒”的一声响了,清脆的撞针声比希刚的动作何止快了三倍五倍。
想也想得到。
一根已经贴在扳机上的食指,它的神经反应,难道不比一个人需要全身协力扑过来,或者闪身躲开的动作要快得多么?
换成范云试过,一样也不成。
身法再快,也快不过搂扳机。
试验倒是也成功了一次。
唯一成功的一次,是因为范云不知怎么回事,刚好被迷了眼,他在闭上眼的一刹那,被希刚猛地扑上来,叼住了手腕子。
范云也就是跟希刚说说而已,枪,那可不是随便乱配的。
枪,兵之利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