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
甜食可以少吃,但是田螺,唐若与章华华却是都喜欢吃的。
放了紫苏、八角与酸笋酸辣椒等配料煮成的田螺,带着一股浓郁的香味,绝对是一道美味。
唐若掂起一枚大个头的江螺来,两指捏紧,用力一吮,细嫩的螺肉一下子就被吸了出来,用牙齿嚼一嚼,还挺筋道。
她又掂起一枚。
再一枚。
三枚。
四枚……
章华华也一样,她吃田螺的速度,一点不比唐若慢,技术也不比唐若差。
不一会儿功夫,她俩面前就堆起了老大一捧螺壳。
她俩都是田螺的天敌。
章华华奶奶家门前不远,就有一条河汊子,章华华自从认识了唐若,每年都要带她去摸个十回八回的田螺——哦不,应该叫江螺。
稻田里的才叫田螺。
她们专拣水浅的地方下手。
两个人把头发用皮筋扎牢,然后把裤脚挽得高高地,鞋子甩在岸边,一人掂一只小塑料桶,弯着腰去河里摸螺蛳。
清清的河水冲刷着圆溜溜的鹅卵石,也亲吻着两个年轻姑娘白嫩的腿,秀气的脚。
一枚又一枚螺蛳成了她俩的“战利品。”
除了江螺,有时候,她们还能在偏僻处的草丛里拣到鸭蛋,最多的一次,拣了九个,拿回来让华华奶奶用切碎的辣椒炒了一大碗,还剩下好几个。
有时候,她们也去稻田里拣田螺,光着脚踩着软软的泥,两个人肩并肩齐头共进,不一会儿,就是一小桶。
这一方水土实在值得感谢,山青青,水秀秀,空山新雨怡人,处处鸟语花香;水里干干净净,绝没有让人闻之色变的瘟神——血吸虫。
就连水蛭也很少见。
唐若扯了一点纸巾,擦了擦手,挺腰往椅背上一靠:“华华,这家的田螺煮得真好吃,比老广场菜市场口那两个卖田螺的煮得好多了。”
“嗯,那两个人卖的螺蛳,有许多连屁股都没剪干净,嗦都嗦不出来,只能用牙签剔着吃。”
“用牙签剔出来的螺肉,都没有汤了,没什么味道。”
“嗯嗯,是的。”
章华华也擦了擦手,舀了一粒花生放在口中慢慢嚼着。
她俩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一边左看右看。
“啪……”
“哗啦……”
那两个划拳的小伙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起了争执。
左手背纹着一只虎头的那个黑脸小伙子抓起一只啤酒瓶,用力往地上一磕,“啪”!瓶子应声而碎。
其中有一大块碎玻璃迸到了章华华的脚边,打到了她的鞋子。
华华一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