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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晚宴(第3页)

唐开余盛了一碗饭,自己没吃,倒是先给了老婆林清秀,唐若妈林清秀拿起油乎乎的筷子,皱皱眉,然后才夹了一块鸡肉,放在嘴中缓缓嚼着:“嗯!唐军余的菜炒得挺好!”

唐若的姑姑唐余芳也边吃边点头:“嗯,挺好,确实挺好。”

哈!

唐军余的手艺,很有一点有口皆碑的味道呀!

不说这里。

再看席上。

只见。

主管酒水的一个小伙子,提着灌满了“水沽冲”散酒的不锈钢大壶,不停地穿梭在席间,询问着那些吃得嘴角油汪汪的人们,要不要再往他们的小壶中,添一点酒,一边问,还一边陪着笑脸:“亲戚们,一定要吃好,喝好呀!”

一桌坐满了妇女儿童的席面上,一位戴着白孝的年轻妈妈,手臂高高扬起,正用筷子从装着粉丝丸子的碗中,将细细的粉丝夹到自己孩子的碗里。

那个看上去三四岁大的小男孩子,摆弄着手中的筷子,一个劲地催着妈妈:“妈妈,妈妈,我要吃米米,我要吃米米。”

那个妈妈端着盛好了粉丝的碗,拿筷子夹了一点在唇边吹着:“嘘……嘘,来,小宝仔,吃米米……”

与她们相邻的一桌上坐着的,是一群即便动用世界上最好的化妆师,也不能助其掩饰住身份的老农民。

他们很自觉,不用倒酒的人劝,而是互相之间你劝一下我,我敬一下你的,所以,他们的酒喝得也多。

此时。

居然连他们旁边几桌不喝酒的女人家那儿的酒壶,也统统提给了他们,四只酒壶各据一边,倒也公平。

其中有一个上身穿一件蓝色卡其布的旧中山装,下面穿着的确凉长裤解放黄胶鞋的四十七八岁的男人,正提着酒壶给他旁边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半秃顶男人倒酒。

秃顶男人紧紧捂着自己的酒杯,喝得红红的脸膛上,一只硕大的酒糟鼻子泛着油光,他的嘴角抽动了几下:“兴国,你别光是把着酒壶给我倒,先把你自己的杯子倒满再说。”

黄胶鞋男人伸出一只粗大的右手,紧紧握住了秃顶男人的腕子:“哥子,你是我的哥哥,哥哥为大,我当然要先帮你倒了嘛,倒过你的才能倒我的,先后顺序不能搞乱!”

他又接着对另一位双手抱着膝盖前摇后晃,脸上浮现着神秘笑容的男人说道:“你说是不是,三哥?”

那个三哥明显是喝得差不多快醉了,他一不看人,二不看菜,而是微微眯着眼睛将头点得如同鸡啄米:“那是,那是!”

黄胶鞋男人得到了来自三哥的附议,这酒,倒得愈发理直气壮起来:“来,哥哥,三哥都讲了,先帮你倒,你莫挡着了,哥哥为大,先帮你倒上。”

被连劝两次,满足了一定虚荣心的秃顶男人,此时才呵呵笑着,将挡着自己酒杯的手收起,并屈起手指,敲着正被渐渐斟满的杯子,旁边的桌面。

该有的礼节,秃顶男人倒不含糊。

这一桌过来一点,是一伙老头,其中就有唐若爸爸的亲娘舅——伍佑礼。

这一桌都是长辈,此时,伍佑礼在本村包括五舅公公及唐家的颇有声望的几个长者在内的陪客人员的陪同下,喝起了酒。

他们喝得很斯文,要喝酒,就一起举杯,要吃菜,就一起举箸,看上去,颇有古时遗风。

伍佑礼把丧姐的悲痛,都埋藏进酒杯中了,他一仰脖,“嗞”的一声,杯倒酒干。

再过去几桌,是年轻人的天下,年轻,就不必讲什么缚手缚脚的老规矩了,完全自便,想吃吃,想喝喝,无拘无束,挺好。

只是,他们桌子上的菜,也吃得特别快,好几只碗都已经被挟了个底朝天。

看看他们就知道了。

每一碗菜上来后,七八双筷子就如同梭标一样迅速伸了出去,刺向彼此看中的目标,特别有些好吃一点的菜,消灭的特别快。

完全就是手快才有,手慢则无的节奏……

若是站在远处往这里瞧一瞧。

人声鼎沸。

喧哗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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