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成年人心性,林乐做事就谨慎了很多,逃难时穿的锦衣换成一个死人的麻衣,白净的皮肤都抹上黄土,看着黢黄。
唯一难遮掩的就是这身偏胖的身材,从逃难到现在也不过七天,他想瘦也很难受到一定程度。
最好别惹我!
林乐压紧袖口,露出一截锋利的锋刃。
那是一柄匕首,专门用来防身的。
匕首一出,林乐就感觉到那些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有武器跟没武器可是有很大差距,纵然暗中的人在林乐身上看到利益,也得思量一下是否值得,毕竟类似林乐的目标还是有一些的,还更好下手。
在聚集地外转了一圈,林乐找了棵枯树,在树底下坐下。
忍着酸痛,林乐将血肉与鞋垫粘连的双脚从鞋子里拔出,使它在空气中结痂,至于处理,他身边可是一点草药都没有。
让他自然结痂已经是林乐想到最好的办法。
双腿放直,林乐从衣服夹层中取出炒米,一点点喂进嘴里,他吃得很隐蔽。
灾祸发生的突然,逃难的人估计没带多少粮食出来,这么些天,他们的粮食都应该吃完了。
林乐可不想因为这被盯上。
感觉到嘴巴很干后,林乐又取出一块植物根茎咬下,将汁水全部吸干净后吐掉。
‘水不多了。’林乐摸了摸口袋,这种植物根茎只剩两个了。
好在已经到了有人烟的地方,找个干净的水源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蜷缩起身子,林乐陷入沉睡,他太累了。
窸窸窣窣,隐隐约约的响动惊醒了林乐,没有出声,没有动作,只是微微睁开了双眼,露出一条缝,观察周围。
天色昏暗,看似没有什么异常,林乐却是敏锐注意到有两个身影,借助灌木保护向他包抄过来。
还是被盯上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露出异常了,林乐肌肉开始绷紧。
而灌木丛内,两个男人目光贪婪盯着林乐。
见到林乐怀中有匕首的时候,他们的确不想找上他,但回头仔细一想,他们却发现林乐的手异常白皙,还没有什么老茧。
两人一合计,就知道林乐估计是哪家遭了劫的富家子弟。
这样的子弟,身上说不定有翻身的老本。
虽然有武器,但人又矮小,估计没什么力量。
财帛动人心,思考了一下,他们决定做了。
就算失败也无非受点伤,但成了,说不定能获得一大笔钱!
两人离林乐越来越近,而林乐也彻底观察到两人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