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这年头不长眼睛的男人毕竟稀有。”他笑了一下,“又不是都像我这么倒霉。”
呵呵。
“乔乔的择偶条件是什么?”
“没有条件。”因为我压根没想过择偶。
“没有条件?意思是说什么人都可以了?”
看到条野一脸跃跃欲试的表情,我赶紧临时找条件:“要温柔善良,性格不恶劣的。”
哐——
条野锤了一下桌子:“居然以我为标准,你还真是大胆的女人。”
好家伙,他脸是一点不要了。
我继续将他排除在外:“要没有特殊嗜好,不以折磨人为乐。”
“我也没有特殊嗜好。”条野继续不要脸地自我代入,“我折磨的那些也不算人。”
既然如此,我放大招。
“要眼神明亮,视力好——”
没等我说完,条野在我的额头上用力弹了一下。
好痛!
这人下手真没个轻重。
“歧视盲人礼貌吗?”条野十分不满,“你难道忘记了,在你摘走我眼睛的时候,说过什么话?”
我没吭声。
……当然不会忘记。
【我将一生为你引路。】
我和条野曾经是形影不离的青梅竹马。
在他变成毒夫之前,也有过温柔善良的一面。
他看到小鸟的尸体会认真立碑,双手合十虔诚超度,看到蚂蚁在下雨天搬家,会驻足为它们撑伞。
他会和路边的小花小草说话,会用零花钱买小鱼干投喂冬天的流浪猫。
他去参加夏令营时,吃泡泡糖吹出一个破纪录的大泡泡,特意翻山越岭回来给我看,以至于被风吹到了脸上,于是那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帮他撕糊在脸上的泡泡糖屑。
那件事我印象极为深刻。
因为撕泡泡糖时,他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秋水一样波光粼粼,有着小男孩特有的澄澈。
那时候他还没有失明,我永远可以从那双眼睛里看到星星和自己。
回忆极富有缠绕性又不讲道理,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年,细节却始终在我的脑海里盘根错节地继续生长。
“骗子。”
桌子下面,条野用与我铐在一起的右手掐了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