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箱中放了几年,衣服却还是较新的状态,针脚细密布料舒适,可还没穿几次,衣服的主人就不在了。
老人把衣服在方昱初身上一笔画,拿出针线改了一下,就撺掇着方昱初去换衣服。
拿到新衣服,方昱初本不愿破坏人家的念想,可老人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纠结。
“这衣服大部分我都给孙女改了,这衣服本想等她大点,现在给你了。”
不欲再勾起老人悲痛的回忆,方昱初赶紧去换上。
等他换好衣服,又洗了洗把脸,再出来的就是一个丰神俊朗的小伙了。
老人看了一眼方昱初身上的衣服,看到自己的手艺没有退步,满意的“嗯”了一声。
方昱初看着老人就要收拾家务的心大样子,无奈地问。
“老人家,您可真放心我。要我是坏人,早就把你给卖了!”同时配合着话语,故意做出凶神恶煞的样子。
老人瞥了一眼他装模作样的表演,“那你是坏人吗?”
“不是。”
“那不就得了。”看着方昱初窝在一旁,“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都多!”
到方昱初身旁,踢了他鞋边一脚,“看你也没地方住,就在这住着吧,也不缺你一口饭吃。”
本想让方昱初干活,看了他单薄身板一眼,又摇了摇头。
要是她孙女还活着,也是这个年纪了。
她孙女肯定比这个孩子壮多了。
打赌穷且益坚,不坠青云
在老人家住的这几天,方昱初努力想多做些事情。
包括但不限于:主动洗衣服,但由于力气太大衣服太旧,把衣服洗破;主动烧火做饭,但由于炒的菜太多,两人吃了两天;开启大扫除,收拾后却找不到东西原本的位置……
终于忍无可忍,老人找到了老朋友,想让她带着方昱初进山打猎。
金白凤跷着二郎腿,身体陷在巨大的红木太师椅里,上下打量着方昱初。
老人把人带到,转身就想离开。却被金白凤叫住了。
“他之前就住你家?”
“怎么,不行?”
“没事,回去吧。我帮你看着他。”金白凤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来历不明的年轻人可疑。
小小年纪,却离家出走到了这里。一张干净的小白脸,看样子还读过点书,没吃过苦的样子,不像是能一个人生活的人。还这么精准地找到一个没有亲人的老太太,可不像是什么好人。
她将手上的长烟枪在桌上轻轻一磕,冷哼一声,看着还在向老人离开方向扒头的方昱初。
“跟我过来。”金白凤是看不惯这小子,但老友的久违拜托,她不可能置之不理。
这小子无论有什么小心思,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金白凤家占地不小,进出的路线又十分曲折,穿过几道小门,金白凤带着方昱初站到了一面高大的青砖墙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