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吃掉他——!
不知不觉地,衣绛雪执起裴怀钧的右手,冰冷的唇贴上了戴着指环的地方,轻轻含吮,像是某种锋利的剑器。
裴怀钧却半点不畏惧,甚至用手指按压着厉鬼鲜红的唇,划过,再温柔地抚摸他的唇舌,试探着探索他的口腔。
他的一切,都像是朦胧的一团雾。
“小衣想要,摘下这枚指环看看吗?”书生诱惑着厉鬼时,眼底晦暗一片,好似蕴着浓稠而疯狂的黑水。
这具捏出来的身躯,当然不怕用血染红喜床,反倒无比期待这般血色新婚。
裴怀钧甚至希望,衣绛雪能够扒开他温热跳动的胸膛,吞噬他的一切,从此相融相生,亲密无间,再无分离。
让仙人的血肉成为厉鬼进阶鬼王的踏脚石……
那么,一切都会实现。
对鬼来说,杀掉仇人与杀掉恋人,简直是生命中的两大本能。
小衣杀了他,一次性满足两个“规则”,不知道能成长到多强?
若是衣绛雪听到他疯癫的心声,就会知道,那种崩坏感究竟来源于哪里。
裴怀钧的身躯完美无瑕,但他的精神是疯的,彻彻底底。
衣绛雪醒过神来,咬了口他的指尖,不疼,却印出两个浅浅的白痕。
他威胁地眯起眼睛:“我才不看呢,坏书生!”
裴怀钧惋惜:“真的不看?”
他还想被小衣多啃几口呢。
衣绛雪蹙眉:“我不想看。”
似乎他的潜意识中,有什么在本能抗拒着摘下指环这件事。即使裴怀钧都不曾反抗,乐意教他看。
严格意义上来说,衣绛雪性格虽然乖戾偏激,拒人于千里之外,却是个不爱强人所难的高冷性子。
就算变成鬼,他也很听的进去话,属于鬼中乖宝宝。
如他这般世间罕有的倾城容色,若真的深入人间,去追求名利浮华、无双地位、甚至爱慕敬仰,自然会有无数人双手奉上。
但他选择了离群索居,空怀绝顶力量,却常年与鬼为伴。
当绝世的容貌仅盛开在幽冥时,美人的绽放与枯萎,也都在暗无天日的冥楼里,无人观赏着,直到完成一次次的轮回。
或许能够执着美人的手腕,陪伴左右,完整目睹这二十年一次的花开花谢的,唯有那位记忆里面容模糊剑仙吧。
衣绛雪意兴阑珊地松开裴怀钧,蜷在一侧的枕上,缩进被子里,默默鼓起脸:“哼,什么都不说,坏!”
裴怀钧解衣脱簪,吹灭烛光,与他偎在同一张床上,戳戳厉鬼:“小衣生气了?”
“睡觉!”衣绛雪翻过身,留给他一个后脑勺。
他明知道裴怀钧有异常,却不想去多问了。
至少现在,答案并不重要。
衣大王是很聪明的鬼,分寸什么的,拿捏。
裴怀钧侧身,唇畔微勾,墨色长发散落一枕,再把蜷在被子里当鬼饼的小衣拢过来,指骨抚摸他线条起伏的肩胛:
“小衣希望我说些什么,是与你前世有缘,还是与你今生有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或者是一尊降临的‘容器’?”
“……不知道。”衣绛雪攥着被角,闷闷道。
流淌的黑暗里,裴怀钧柔声说:“我的命是小衣的,如果你愿意取走,随时可以。只要是小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