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话可说。”
金拂晓闭着眼,蓬湖无辜的眼神浮现,她知道自己无法抵抗蓬湖。
无论从前还是现在,无论她们中间横亘了多少年的分别。
她因爱生恨,也是因为爱,确认无数次的身份让她松了口气,至少人是回来了。
“那说说那个孩子。”
“你真觉得那是你和蓬湖的孩子?”
“肯定是她找了个和你很像的人做的呢。”
“你不知情,她也不尊重你,别心软了。”
“那又怎么样。”
金拂晓倒在躺椅上的身躯曼妙,她十几岁的时候皮肤黑、人也干瘪,实在谈不上漂亮,厂里还有人喊她黑妹,嘲笑她被海风晒得黝黑皮肤,简直像没有换毛的丑小鸭。
时间和钱产生的效应惊人,三十多岁的她才是人生最漂亮的时候,蓬湖的确没有说错。
现在的她比芙芙漂亮。
“什么怎么样,这很重要好吗?”
“我看她就是装成失忆,和外人联手,带个孩子打算抢走你的心血。”
站在一边的总秘心想:又来了,副总对集团的占有欲太高了,持股比例再高也搞不过蓬董事长啊。
“可是她喊我妈妈。”金拂晓说。
“你……”
居慈心像是要被气晕了,掏出随身携带的速效救心丸吞下,“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想当妈啊?”
“不是最讨厌小孩了吗?”
周七长得圆乎乎的,口条很好,这么聒噪的模样和她小时候像了十成十。
这个小孩只有上半张脸像蓬湖,其他地方更像金拂晓。
“你不是见过吗?不像我?”
金拂晓手指点着相册,这还是刚才周七混乱中拿着她的手机拍的。
小家伙的刘海乱糟糟,随手拍的照片鼻孔朝天。
和蓬湖如出一辙的眼睛因为幼年期显得可爱,让金拂晓看到了蓬湖小时候的影子。
“别给我看,我才知道你也有繁殖欲。”
“我这种人人喊打的性取向都没孩子呢,你怎么回事。”
“气死我了。”
晨昏集团的高层里,光看工作证件照,都能看出性格。
金拂晓天生浓颜,骨相分明,日常全包眼线小烟熏,睫毛修饰后更为浓密,很多职员不怎么敢和她对视,像是眨眼都带着排山倒海的压力。
“不看算了。”
金拂晓往后仰,没睡好的疲倦写在脸上。
居慈心知道她心情肯定更复杂,依然难掩愤怒:“那她现在忽然回来,是想怎么样?”
“她什么都忘了,能怎么样?”
除了项链,金拂晓手腕还挂着一串很旧的手链。
不是什么名牌,不过是在鱼丸厂的时候蓬湖送给她的金包银手镯。
早就掉漆了,显得斑驳,全靠她现在的气质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