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史·食货志》中的记载,“徐达平沙漠,徙北平山后民三万五千八百余户,散处诸府卫,籍为军者给衣粮,民给田。”
徐达平定大漠后,从燕山以北的迁徙来了三万五千多户百姓,如果按三口一户算,那也有十多万人。
《明史太祖本纪》中,也有关于抢夺沙漠遗民,囤聚北京的记载。
“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两千八百余户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开地千三百四十三顷。”
可以说,前期的时候,大明朝廷还是有着很朴素的“用夏变夷”的想法。
明太祖朱元璋还说,“人之本性,皆可为善。以夏为夷,乃古法也。”将所有的官员和臣民,都送到了中国,让他们接受我们的教义,让他们慢慢地接受礼节,以革除他们的习俗。
而且,在这过程中,老祖宗还是体现出了很大程度上的统治智慧。
按照大明律,“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九十。男女入官为奴。”
也就是说,蒙元帝国遗留下来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如果要结婚的话,只要两厢情愿,可以和汉人结婚,也可以互相通婚,但是不允许蒙古人和色目人在本族内通婚。
只要违反,就杖责九十,男方女方都要充入官府为奴。
朝廷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上模糊民族的界限,尽快让大明的百姓形成统一的整体。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例外呢?
有。
那就是回回钦察!
大明律规定。
“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
就是说,大明律规定,回回钦察人可以在族内本类自相嫁娶,如果中国人愿意与之嫁娶,那么不受限制;不愿意与之嫁娶,也无所谓。
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回回钦察牵扯到宗教的问题。
大明朝廷在加速民族融合的同时,十分警惕宗教的扩散。
虽然回回钦察也被视为大明子民,也可以在两厢情愿的情况下,自由的和大明百姓嫁娶,但是并不强迫回回钦察与其他民族进行融合,而是允许他们在本族自己繁衍。
仔细想一想,老祖宗的思路是不是还比较清晰。
比起后世一些做法,是不是也有可取之处?
只不过,大明虽然有着良好的期待和愿景,但是好的想法,未必就能得到好的回报。
土木堡之变后,因为瓦剌兵马进逼京师,那些被从沙漠迁徙来的百姓,以及投降的蒙古部民,忽然不知道怎么就应激了。
大量的沙漠遗民和蒙古部族轰然造反,到处烧杀抢掠。
也先在北京城外,对那些死活就是不把英宗接进去的家伙骂的正痛快,忽然发现,咦,我还没动手,怎么这里就乱起来了?
这特么不会讹我吧?
溜了溜了。
这段史料一对照,也就回答了另外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所谓的“北京保卫战”到底打没打?为什么也先骂完人跑路后,守城的那些文臣武将,还是刷出来了大笔的战功。
历史自己有答案。
因为他们攻击的目标,就是在京畿造反的那些各类异族。
虽说这等战果属实没什么成色,但我说一句鞠躬尽瘁,危难之际扶保了大明,这很合理叭?
这次的事件,倒是让大明朝廷警醒了。
景泰五年的时候,正好湖广和贵州等地的苗人开始作乱,朝廷就在河间、东昌等地征召了一些蒙古人去平乱。
然后在平乱结束后,直接把家眷打包送了去,彻底的让他们分散各地,安家落户了。
后来山东巡抚年富,见剩余的蒙古人仍旧很多,忧心这些人成为祸患,就奏请朝廷又迁移了一部分人到南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