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时候,与荣誉相比,个人性命往往会被抛之脑外。
短短的几天时间,哨所经历两次袭击,秦汉也没看见有人逃跑或投降。
凌晨五点,刺耳的枪声破开宁静。
正在站岗的李定胜,随着枪声而倒下。
秦汉翻身而起,抓起墙边的突击步枪。
郭岩等人条件反射的下床拿枪。
“小心狙击手。”班长黄成叫道。
副班长刘刚双目如火,语气沉重:“班长,阿胜死了。”
“大家小心点。”黄成说道。
“班长,我把狙击枪引出来。”秦汉话音一落,快速冲了出去。
一颗颗子弹激射而至,都被他躲了过去。
“九点方向,八百多米。”黄成叫道。
再次躲开一颗子弹,秦汉转身就是一枪。
激射而出的子弹,快若闪电的飞了出去。
“噗!”的一声,子弹命中狙击手的眉心。
“打得好!”黄成目瞪口呆,心中又惊又喜。
突击步枪有效射程只有四百米,没有瞄准镜的情况下,一枪打死八百米外的狙击手,如此强大的枪法,只有几十年前出现过。
上个世纪,曾有一名士兵使用栓动手步枪,凭借肉眼枪杀八百米外的一个修罗国人。
“敌人来了。”刘刚大声道。
却见五十几个身穿白衣服的匪徒,拿着各种款式的突击步枪,气势汹汹的冲向哨所。
白雪覆盖的环境,白色的衣服,是最好的伪装。
秦汉调转枪口,一次次扣动扳机,一个个白衣匪徒倒下。
血液流淌而出,白雪变成红雪。
一个弹夹打完,匪徒总共倒下三十个。
换上一个弹夹,再次瞄准、扣动扳机,一个个匪徒沦为尸体。
不出意外,袭击哨所的匪徒,再次全军覆没。
“伤到哪里了?”黄成问道。
“手臂被子弹擦了一下,没事。”郭岩摇了摇头。
黄成走进哨所,拿起卫星电话汇报情况。
看着李定胜残破的尸体,秦汉心下有些伤感。
重生以来,这是第一次有人死在他面前。
显然,敌人被他排除在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