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被爱的。◎
以前踏青的时候,周芒洲的马跑得远了,会溜到一些村镇上。
皇城周围的村庄自是比别处富庶,隔个七八日便会有赶集,大家在村中的大路上摆摊,卖瓜果蔬菜,或自己手工制作的竹筐、陶瓷、泥人一类的小玩意,十里八村村民都会来。
也会有行脚商人路过,贩卖一些胭脂水粉,或别处时兴的玩具。每当赶集到来,比起城中的热闹非凡,村镇里的热闹别有一番人间气象。
周芒洲恰好赶上过一次,改变了他对村庄固有的贫穷又无聊的印象,没事就到处瞎跑,让侍卫与邵风一通好找。
论对皇城周围的地形,没人比周芒洲更熟悉了,他可是绕皇城一百圈的小皇子。在皇城,周芒洲就是人形的指南针,这对于总是迷路的周芒洲而言,可谓是一个奇迹。
“村子的北边是一个小山坡,上面种了很多杏树,有一条小河绕山而过,流经村东,河上有一座小木桥。”周芒洲用树枝在地上划拉,试图画个简单易懂的地图。
邵易觉望着地上的圈圈叉叉,陷入了沉默,他的Omega的画工别树一帜。
“看懂了吗?”周芒洲不确定地问。
“没看懂。”邵易觉道,“但我听懂了。”
“……”早知道只动嘴巴了。
人无完人,周芒洲字写得好,但在绘画上没什么天赋,最拿手的画作就是苦练很长时间的鸢尾花,其他都是简笔画。
“此处距离杏花村,大概只有三里地。”周芒洲站起来说,“直接冲进去,还是潜入?”
机械马扣在树干上,小树林里暗影婆娑,月光如水,这对于夜行者而言过于亮了,不过还是比白天方便得多。
邵易觉逐个检查别在腰间枪套中的枪械,道:“要在天亮之前潜入。”
“我跟你一起。”周芒洲盯着邵易觉迅速检查枪械的修长十指,有种别样的性感。当年邵风拿剑,或舞刀弄枪时,也会给周芒洲这样的感觉,小心脏砰砰跳。
英俊而悍利的男人,与危险的武器搭配,总能摄人心魄。
邵易觉作战时常带的通常三把枪,一把□□,一把手?枪,以及一把电击?枪。他将□□给周芒洲,道:“你不必跟来,待在这里,若是有人靠近,就射击。”
周芒洲执拗道:“我来,就是与你同生共死的。”
“我会活着回来。”邵易觉严肃道,“你若是被菲尔斯抓住,我才会束手无策。”
周芒洲握紧小巧的□□,金属质感的枪柄冷冰冰而光滑,“如果我被他抓住,我就将他打晕。”
“如果是他将你打晕了呢?”
“你就是不信我,把我当成小孩子!我是你伴侣,我有责任与权利在你身处险境的时候,与你共进退,你却只想保护我,让我看着你涉险,你觉得这样我就会开心吗?”
周芒洲语气充满了委屈,他还以为邵易觉肯让他跟着,就代表相信他的实力。
“我会自己保护自己的,不要你保护。”周芒洲雄赳赳气昂昂地扭头就走。
邵易觉没再劝阻,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捉住周芒洲手腕。
月色下少年面庞笼着微光,嘴巴还噘着,显然气得不轻,甩了两下手,没甩脱。邵易觉垂眸看他,道:“周芒洲,我不想让你看到我另一面。”
“另一面?”
“如果有人伤害你,我不确定我会做出什么事。”邵易觉淡淡陈诉自己此时的想法,“我可能会把他们都杀了。”
周芒洲怔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