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糟了,汤普森的脾气不好是出了名了,尤其不喜欢工作出错,自己只是买个午饭都能犯错,这下免不了要挨骂了。
正战战兢兢之际,却见面前的老板在看了几眼碗里的肉燕后,突然讷讷道:“不对,不对,不是馄饨。这种色泽和质感,会是什么?”
他赶紧拿起了一旁的筷子,想把那一个个漂游在汤汁里的肉燕夹起来,却几次都不得章法,只好换了勺子,一舀,一个肉燕便进了嘴。
汤普t?森慢慢地咀嚼着,细细品味,他的眉头舒展,神情也越来越兴奋:“不错不错,这味道和口感,真是让人惊喜!”
“馅料里有剁碎的鱼肉、猪肉、虾肉和荸荠,各种鲜味混杂,因为荸荠碎的存在而显得清爽不腻、增添了一份清甜,口感也是细腻中不失脆嫩,劲道爽滑。”
“外皮就更加有门道了,我竟然完全想不出是什么样的做法,可以让这一张薄薄的面皮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口感软嫩,韧而有劲,颜色居然可以像白玉一般光滑细润。”
“汤品清淡,却更好地凸显了这道菜品的咸香鲜美。绝,真是太绝了!”
汤普森嚼着嘴里的肉燕,一口下去,肉汁爆开,荸荠的清甜和肉汁的鲜美溢散出来,嘴里像是经历了一场小型的味蕾风暴,那种满足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见汤普森一眼餍足,助理顿时放下了心,心想就算买错了,买回来的这个食物的美味也足以让汤普森原谅自己的过失。
助理从打包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透明碗,打开,里面盛着油亮亮的辣椒碎,助理说:“这是辣椒酱,从小面摊一起打包回来的。”
汤普森点了点头。他是知道的,影视城人员混杂,来自天南地北的人都有,口味也各不相同,所以这附近的商家都会准备独立包装的辣椒酱,让食客自行添加。
汤普森本人不怎么爱吃辣,不过既然助理说是那个小姑娘做的,那他就尝尝好了。
汤普森拿筷子撇了一点儿,放在舌尖尝了尝,第一感觉是香,很香,辣椒泡在油里,淡化了那种刺激的辣味,反而把辣椒中的香味激发了出来,鲜、咸、辣,滋味丰富,和他以往吃过的那种单调的辣味很不一样。
汤普森很满意:“连调味品的辣酱都做得这么好吃,她一定是一个对食物认真、不会敷衍的人。”
想到什么,他又补充道,“天赋也非常高,有想法、敢做、会做,是她改变了我对中华食物的看法。”
不过,拥有这么一手好厨艺的人居然没有来节目组参赛!
汤普森每次想到这点都捶胸顿足,悔恨没有多问一句,或者是竭力邀请她来参赛。
哎,事已至此,只能多吃几碗肉燕才能弥补遗憾了。
这么想着,汤普森放下了手里的空碗,又端起一旁的另一份肉燕,一边往休息室走去,一边道:“行了,没什么事,你也去吃午饭吧。”
助理应声点了点头。顺利完成了老板交代的任务,他终于放下了心,同时感到一阵饥肠辘辘,正准备端起肉燕找个地方品尝,低头一看:“咦,我的午饭呢?”
不可置信地看向桌上的空碗,助理震惊:“老板什么时候这么能吃了?”
又想到随着节目的进行,汤普森对中华食物也慢慢改观,由一开始的浅尝辄止,到后来也会对某个选手做的某道菜毫不吝啬地表扬——发展到现在,对中华食物赞不绝口、大快朵颐,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欲哭无泪的助理只好这么安慰自己,随即快步朝门口的小面摊走去。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吃到这种闻着味道就让人直流口水、且让汤普森都赞不绝口的叫做“肉燕”的美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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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重的砧板上,沈三元拿着木棒,还在“哒哒哒”地敲着砧上的猪肉。
这是猪后腿肉,瘦多肥少、运动充分,用木棒一锤锤敲打成肉茸,再铺上一层均匀的红薯粉,便制成了薄如白纸的燕皮,吃起来软嫩而有弹性,掺入一点儿藕粉,口感中便增添了一份软糯。
肉燕是闽省的特产。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特色美食,每道美食中又包含了这座城市的特性。
比如这道肉燕,便是鲜美细腻中不失清爽。
前任厨神潜居在闽省数个月之久学来肉燕的做法,又把它教给了沈三元。
沈三元在每次制作的过程中,都不免去想:闽省是个什么样的城市?生活在那里的人又为什么会喜欢这种口味的食物?
想得多了,她便想去看一看。
不止是闽省。
沈三元想,她或许明白了每届厨神在上任前都要到人间实习的用意,也更加体会到了师父的良苦用心。
正胡思乱想之际,放在一旁的手机不甘寂寞地响了起来。
“叮咚”“叮咚”连续响起好几道消息提示音:
【向钱进:沈三元,和工厂谈好了,辣椒酱不日就可以投入生产,马上就可以上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