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如听见这轻佻之言,本来是该生气的,可看著那张俊到不像话的英气面庞,却是脑袋一白,感觉整个人都嗡嗡的。
她俏脸微红,下意识低头囁喏道:
“你,你別乱说,我哪敢跟娘。。。。。跟夫人抢男人。”
只是不敢,而不是不想!
苏媚听见这话,狐媚眼一厉,不动声色瞪了林清如一眼。
这死丫头,怎么这么没出息!
在宫里待久了,没见过男人是吧?
三两句话就让人逗得抬不起头。
这要是接触的久点,还不得当场反水把她这个娘娘都给卖咯?
苏媚见自家姑娘没两下就败下阵来,决定亲自上阵。
“公子说笑了,妾身不过蒲柳之姿,哪配得上绝世一说。”
“公子是这儿的住户?妾身之前怎么从没见过?”
剑雨华笑笑:
“我不日前才在这安家,將来要是搬过来,还望姐姐多多关照。”
苏媚闻言微微頷首:
“都是邻里邻居的,互相关照是应该的,公子若得閒,可愿来妾身家里坐坐,寒舍鄙陋,妾身可以亲自招待公子。”
“?!”
亲自招待?
拿什么招待?
剑雨华视线在狐狸美妇珠圆玉润,宛如肉葫芦般丰腴熟媚的身段上顿了顿。
京城的贵妇,路子都这么野的嘛?
路上撞见个年轻儿郎,就想把人家拐回家吃干抹净?
虽说確实挺想尝尝京城贵妇的咸淡,但剑雨华不是隨便的人,想想还是摇头道:
“承蒙姐姐邀请,但这怕是不大合適。”
“我一个未娶妻的年轻儿郎,贸然跟著姐姐回家,传出去恐惹人非议,影响姐姐名誉。”
大乾的风气,其实是相当古板的。
像狐狸美妇这般毫不避讳,邀请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回家做客,要是传扬出去,指定要遭街坊戳脊梁骨骂,说不得还会闹的家宅不寧。
苏媚听见剑雨华拒绝的声音,微微一愣。
她虽然久居深宫,平日里连公的动物都没见过几个,但对自身的魅力还是相当有自信的。
这小子方才分明也看的愣了神,怎么会拒绝呢?
苏媚只当是年轻人麵皮薄,又或是在故作矜持,有些幽怨道:
“公子这是嫌弃妾身?”
“当然不是,只是我看姐姐应当已经嫁人,不大合適。”
“狗皇。。。。。。那狗男人早死了去,难不成,公子是嫌弃妾身是残败柳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