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会天神的语言起,弗瑞斯就知道自己出生的意义。
他将成为神使,前往奥斯汀大陆,向各族传达天神旨意,让光明普照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因此,他每天都在努力成长,积极地汲取知识,充实自己,力求去人界时,为各族带去神的福音。
天神图书馆里的书籍不计其数,每一本都是智慧的结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各个领域。
当天神前往奥斯汀大陆游历时,经常收集大量书籍,整理分类,纠正错误,添加自身见解,而后记录在天神创造的纸张上,装订成册。
阅读是弗瑞斯的最大爱好。
每天他都会在图书馆坐四五个小时,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乐此不疲。
通过阅读,他对奥斯汀大陆各国各族的语言、文化、历史、法律、地理、气候、社会结构、民情风俗等,都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不过,书上的内容终究有限,想知道更多,最好亲自前往奥斯汀大陆历练一番。
当他向光明之神提出这个请求时,光明之神委婉地劝说:“我的孩子,独自游历很艰辛,你确定要去吗?”
金发少年坚定地回答:“确定。”
只有勇敢地迈出第一步,才能突破自我,追求更高的境界,不管失败还是成功,都是人生的必经之路。
光明之神与少年执着的绿眸对视数秒,露出欣慰的笑容,伸手摸了摸他的发丝,鼓励道:“去吧,我的孩子。”
“谢谢父神!”
少年白嫩的脸颊染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如同初升的朝阳,生机勃勃。
神的孩子将去人界游历,天神们都来相送。
“这是我织的衣袍,防火防水,上面绘制了防御阵,刀枪不入,保你平安。”
“带上这些药剂,疗伤解毒治病,应有尽有。”
“虽然你会魔法,但也不要放弃剑术。和别人打架,来不及释放魔法时,就用剑攻击。”
“弓箭是偷袭的最佳武器,带上。”
“奥斯汀大陆从古至今的通用货币是金币,这堆都给你。”
“如果金币花完了,就抱竖琴去当吟游诗人,王室贵族富豪都爱听,打赏的钱足够你吃十顿大餐。”
“这只储物戒里有各种水果和种子,水果吃完了就自己种。人界土壤贫瘠,种出来的果子不如天界种的好吃,但聊胜于无。”
“适当地做些伪装,不要轻易露出你真正的模样。”
“学会分辨他人的善意和恶意,凡是伤害你的人,都要狠狠地报复回去。”
天神们围着金发少年,谆谆叮嘱,生怕孩子去人界受苦被欺负,赠送了一堆好东西,不管实不实用,总之先带上。
来自天神的关爱,弗瑞斯来者不拒,像暴发户般,手指上戴满了金光闪闪的储物戒。
再三告别,在天神们不舍地目送下,他踏进了通向人界的通道。
这条由空间之神开启的通道,顺利地将他送到人界。
一束光从天而降,照亮了整个黑夜,隐藏在树林里的魔兽受到惊吓,纷纷逃离。等级高实力强的魔兽退至百米之外,狗狗祟祟地躲在巨树后面窥视。
当光散去,出现了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金发人类。
嗯?是人类吗?
开智的高阶魔兽疑惑地打量。
这个人类看起来很富有,穿着华丽精美的长袍,戴着熠熠生辉的首饰,手握一根镶嵌宝石的金色“棍子”,整个人散发着圣洁而纯净的光明之力。
更让它们感到奇怪的是,这个人类竟然拥有一对尖长的耳朵。
他不是人类?
没有翅膀,不是翼人,没有尾巴,不是人鱼,个子高,不是矮人和地精……他究竟属于哪个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