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婶百般推脱,最后只得含泪收下。
金镯可作首饰,要是遇到难处也可直接变卖应急救命,实在实用。
于念帮张婶戴上,笑着说,“刚好合适。”
要不是她舍不得,也想把金子戴手上,多好看啊。
张婶去屋里把金镯收起来,于念顺势提起衣裙弯腰坐在石桌边,眼睛追随张婶,也舍不得她。
她坐下的时候,交襟领口闪出缝隙,露出锁骨上面的一点红。
尤其是她今天里衣穿的是嫩黄色,雪白的肌肤在阳光下,就显得上头那抹露出一角的红痕格外明显。
裴景皱眉,凑头看,“念念,你这是……”
于念眨巴眼睛,抬手捂了一下,“蚊虫,咬的。”
其中就属那只叫褚秀秀的蚊虫最是凶猛,咬完上面吸下面。
裴景,“……”
裴景幽幽望着于念,缓声感叹,“念念你学坏了,都会撒谎了。”
于念对上裴景一脸了然的目光,红着耳朵嘿嘿一笑,歪头看她,“小景儿~”
上次裴景还不懂呢。
于念盯着裴景看,看小景哪里留有仲夏后的痕迹。
裴景仰头看天,假装看不懂于念的目光,然后手上下意识拢紧衣襟,免得露出什么不该露的痕迹。
还好长公主不属狗,没留下印子。
遮完裴景一愣。
不对啊,不该是她质问念念吗,她害羞个什么?
裴景低头瞪于念。
于念无辜眨巴眼睛,伸手卷起袖筒,露出手臂上的红痕,“就是,虫子,咬的。”
凑近了看,的确是蚊虫咬的痕迹。
于念昨天傍晚蹲墙角给葡萄树松土的时候,双手袖筒用襻膊束起露出两条光滑的手臂,正好被咬了。
裴景,“……”
裴景这下脑袋都垂到桌面上抬不起来。
她怎么会把蚊虫咬的痕迹误会成,那个印子!
于念眼眸亮亮,眼底闪烁狡黠光泽,伸手轻摸裴景脑袋,故意逗她,“小景长大啦~”
裴景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于念无声耸肩笑。
锁骨脖颈处其实是秀秀咬的啦。
可惜小景刚成亲,才懂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