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于这个特异的颜色玺克感到有点奇怪,不过他决定不管已经离开魔书馆,也已经离开他超过一公里的瑟连是什么颜色,转向奈莫说:“我现在就把魔法解开。”
“不用了。”奈莫伸手挡住玺克的动作。
“嗯?”
“我就粉红再粉红的回去吧。测试群众反应。”奈莫说:“让你看看,社会人士为了工作,会去做很多自己本来根本不会做的事情,也因为这样,工作和求生,都会让自己成长。”
玺克眨眨眼,他觉得这种示范方向不太有说服力,不过他决定不说破。虽然他不想被说服,不过想看粉红色。
“拿去,我的联络方法!”奈莫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小纸袋,用一手扠腰,一手拿着纸袋往前伸直的高傲姿势交给玺克。
玺克打开纸袋,里面是用巧克力写上联络方式的饼干!用魔书馆的厨房,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烤的!
“背起来以后就吃掉吧!我都交代好了,是你的话,不用提醒接线生七奶的事,他也会帮你转接。”奈莫说。
“嗯,保持联络啊!”虽然有一句听不懂,玺克还是低头微笑。
奈莫和莉丝娜走进传送阵,传送阵发出非常强烈的粉红色光芒,染遍了整座大厅。
玺克脸上挂着笑意,两手拿着两个人的联络方式站在原地,十秒后才转身,打算一个人走回柜台。
这时,传送阵发出正常的蓝光,然后明明没有增加任何光源,大厅看起来却像是变亮了。
玺克再次转身,惊愕的看着传送阵。叶兹站在那里,她穿着一件翠绿色的棉质上衣,还有长达脚踝的同色系纱裙,配上低跟白色绑带凉鞋,在裙子底下若隐若现。平常总是束着的长发放下来,别上两只垂坠发夹。
跟平常完全不同的打扮。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这样美丽的叶兹,玺克还是第一次看到,难道说——
水精灵狄密尼提着两个绘有海棠的大皮箱走进大厅,走到叶兹旁边。
叶兹露出前所未见的明亮笑容说:“工程结束了,我要去异大陆研究旅行,起码两个月后才会回来。珍重。”
玺克傻傻的挥手。所以还是没有啊,男朋友。
叶兹用小跳步走进传送阵。狄密尼也跟上,临走时,向玺克挑了挑水珠构成的眉毛。
“不知道能不能带个吸血鬼回来?”“那个能通过海关吗?”“好像要签证的样子。”他们聊着这样的话题,消失在蓝光里。
连魔书馆住民叶兹都跑了,这里真的只剩玺克一个人了。他对着电视吃便当,看电视上的年轻人乐团唱歌:“我们是神话时代的孩子,大人用无数神话教导我们——然而到头来我们没有人得到神的垂怜,终于发现——他们告诉我们神话只为了证明两件事:他们都是天使,而我们都该下地狱。”
玺克咬着筷子,听这首歌唱完。
晚上,玺克照瑟连和奈莫没来以前的生活习惯,在八点左右开始打扫魔书馆,捡垃圾,顺便巡视馆内有没有损伤。打扫完后,把受损的书修一修,有些想休息一阵子不给人看的书,就移到不开放的书库里。
花个二十分钟洗澡,有时候还会泡澡,不过今天没有。
大概十一点回自己房间看书。玺克发现他带回房的书都看完了,就把书抱到房门口,往空中一丢。书纷纷张开书皮,四散飞回各自的书架上去。
然后玺克拿着附长柄的网子,走到走廊上。在馆里没有半个客人的时候,魔书会通通从书架上跑下来,在馆内四窜。虽然魔书多半不能表现出人类的表情,但是玺克看到他们或者成群结队,或者在角落享受孤独的样子,总有种平静而喜悦的感觉。
玺克觉得,这些书喜欢这里。
他也喜欢这里。他喜欢窝在书堆里,一本一本的,拓展他脑袋里的世界。
但是他是人,不是书,他不能收藏在这个地方。
他迟早要离开这里。
玺克闭上眼一挥网子,把正好经过的书网住。网到哪本就看哪本,是他喜爱的选书法。
他把那本银白色书皮,厚达十公分的书从网子里拿出来,那本书温顺的任他摆布。玺克一看封面,上头那排紫色书名正是《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这本人人想借,用来当借口找龙或是找玺克麻烦的书。
玺克把书带回房去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