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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106欺侮(第1页)

丹绽墨说:“好好活着,不好吗?”他真的不明白,那该是多么灿烂的人生,她为何要说成是苟活?“世人珍惜活着的日子,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活期有限,可我呢?当你一眼看不到头的时候,一切就变味了。”蒋蓦然终于不对着司相亦步亦趋了。“你已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你有美貌,你有钱,你有青春,你还想怎样?”“但那都不是我想要的。”语气是平静的,也是悲凉的。丹绽墨站于蒋蓦然面前,用手撩起她耳际的碎发,真是完美,当初,连一条头发丝,都是他耗费了极多心思的,他觉得拥有这副身躯的人一定是觉得无上荣耀幸运,活得无比幸福骄傲才是,为什么如今蒋蓦然千方百计找到自己要说这翻话。他说:“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副躯壳可以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它太美,要改变一个女孩的命途,完成一个女孩的心愿,卓卓有余。”“你怎么那么天真?你真的觉得,足够美了,就足够幸福吗?”蒋蓦然叹了一口气。司相听了,很有挫败感,也失落,他是司相,他当然是颜控,他深知外貌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世间能超然外貌之上活得如鱼得水的太少了。他何曾想到,他极尽心血设计打造的杰作,如今竟然成为了别人的负累。蒋蓦然看到司相的神情,说:“我很感激你当初选中了我来当这具皮的主人,但如今它在我这,已经失去了效用,虽然它对我没用了,但我知道它是价值连城的,我也知道你会有办法将它剥离出来,直接将我的灵魂赶出来也行,我愿意接受一切后果。”“你会死的。”“活到我这个岁数,早就该死了。”“你对这个世界这么心灰意冷了吗?多活几年都不要吗?”“如果只是多活几年的话,无妨,但我真的不想一直无穷无尽活下去,那对我来说,太恐怖了。”司相又再看了看蒋蓦然,当然是极美的,但如今这副躯体,已经和他当初刚刚落成的时候有了很大区别。躯体已经与灵魂融在一起了,这个躯体与这个灵魂的有机结合,多了另一层韵味和魅力。他不舍得剥离。如今蒋蓦然心态如此苍老,这副躯体尚有如此善境,那么假如她心态年轻,他的作品将会更为大放异彩。他是真的不舍得将它剥离出来。他想了想,说:“或者,你可以谈一场恋爱看看,那时候,我保管你不舍得死去。”蒋蓦然摇了摇头:“我太老了。”“爱从来与年纪无关,况且,你的身体条件足以支撑你去疯狂,支撑你去奋不顾身,支撑你去毫无保留地投入。”司相鼓动起来。蒋蓦然还是摇了摇头:“我已经爱过,奋不顾身的,遍体鳞伤的,一次就够了,我不贪心,不会一次次地奢求。”“奢求?你用的是奢求这个词?那么,其实你内心还是渴望的。”“渴望什么?我这副躯壳,去跟二三十岁的小屁孩谈恋爱?我要有孩子,孙子都能做他们父亲了。”“那么,你看我如何?”司相脱下了帽子,摆在胸前,双目看着蒋蓦然,不像是在开玩笑。出乎他意料的是,蒋蓦然嗤笑了一下,说:“你?你又太老了,你没有几万岁恐怕也有好几千岁了吧?老妖精。”“是的,在我面前,你也是小屁孩一个,但是正如我先前说的,爱情,从来与年龄无关,只与这里有关。”他指了指自己的心。“你是天底下最看重颜值漠视内在的人,你何来心?”蒋蓦然又笑。“反正你都活得不耐烦了,何不试一试?怎么?连试都不敢了吗?”“咳,我又不是气血方刚的小孩子,我哪还会中你的激将法。倒是你,怕不是为了让这副皮囊长存,不惜牺牲美色和感情吧?”“假如最后能相爱的话,管当初是什么动机呢?”司相又把帽子戴上。蒋蓦然也不傻,她说:“最后相爱的,到底是你和这副躯体,还是你和我?”“你不试就算。”司相转身欲走。“我试!”蒋蓦然喊住了他。倒不是这个人吸引她,只是,试,她还有机会和平地从这皮囊中抽离出来。这副皮囊给过她想要的东西,她理应善待它,而不是过桥抽板。司相笑了笑,小胡子随着他的嘴角上扬,他说:“好,今天是你最后一年单身,新年第一天,你就是我女朋友了。明早醒来,你就会见到我。”等他走远了,蒋蓦然唏嘘。爱?她没爱过吗?爱过了。但相爱,却没试过。她上一次爱人,已经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了。那时,他是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多才多艺,许多世俗的美好的词,全都能扣在他头上,他只需嘴角一上扬,就可以牵动无数女子的心。他的风流,是全刻在眼角眉梢的,他身边从来就是桃色不断,她一直在他身边,但她从来不是他的桃色。她?她也是出身名门望族,只是,长得真的十分不如意。在她眼中,他是天上的星星,可抬头远观,却不要幻想能摘下来放在口袋里。他们两家是世交,她唤他四哥,他唤她小苏。如果有哪天她能看到他笑,她的心情,便可灿烂好多天。她是近十年,才用了蒋蓦然的名字,是的,最久不过二十年,她又要改个名字,换个地方重新生活。像她那样不老不死却没有什么异能的人,最应该低调地生活,但携着这副皮囊,实在太难低调。哎,往事,好重。蒋蓦然上楼,回到家,斟酒小呷一口,伏在沙发上惆怅。半睡半醒间,她听到隔壁有人开门了。是程千帆回来了吧。迷迷糊糊中,她听到隔壁有哭声传来。大年三十的深夜痛哭,除了为情,实在也想不出来是为了什么了。瞧,爱情也不是总能叫人觉得幸福的,有时候足以摧毁一个人。司相还天真地想用爱情拴住她的灵魂来支撑他的作品。她本想过去安慰的,但算了,她自己也是伤患。隔壁的程千帆,也真的是窝在沙发中。一开始,她只是气闷,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心已经空了,为何心窝还是那么沉重?她夹着拖鞋,迈着沉重的步法去倒酒喝,两口下肚,忽然又哭了起来。为何?在车上哭累了一轮后,她回了之前住的房子。在麦当劳处,她就停了车,并吩咐归越:“在这等我。”“大晚上的,我陪你去。”归越不放心。“我还有些私事需要独自处理,这条路我走了无数遍了,不会有事的。”她走在路上,故意抬头去看,那一排路灯中,总有那一盏灯是不亮的,或是一闪一闪的。往时,她每每快要走到那柱瞎眼的路灯下,那灯就会忽然自我修复,亮了起来。以前她总以为,那是因为她运气好,直到最近几天,才猜出,也许是跟在她身后的水连天动的手。而今晚,她再次在那路灯之下走过,心中居然还祈祷这灯能重新亮起。但并没有。直到她去将那相簿取下来,再次经过它脚下时,那路灯依然沉寂。程千帆叹了一口气,他是真的再也不会跟来了。她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将相簿的照片都取了出来,撕碎了,想要扔到垃圾桶里。但看到有一张碎片,是水连天的眼睛,一时心软,又把照片碎片塞回到相簿里。她不想照片里他的眼睛和垃圾混在一起。但到底还是要扔的,她一鼓作气,把相簿扔到了垃圾桶里。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原先故意把这相簿放在这空房子里,就是猜水连天也许会溜进去,就是想留一线,让他看到。但如今这些,都已经没有意义了。程千帆重重躺在沙发上,喝了好多好多的酒才能睡去,她原本紧紧握着的双拳,故意打开了,伸成两个连空气都无力支撑起来的空掌。那盏路灯再也不会亮了,水连天再也不会跟在她身后了。他们,结束了。第二天,程千帆是被闹钟吵醒的。她跳了起来,没有洗漱,披上外套,穿着毛毛鞋就去拍九微的门。所天勖来开门,她只问一句:“她还没醒?”所天勖点了点头。程千帆便说:“今天赋灵人会在西湖义演,我等下就过去。”“我也去。”所天勖说。“不,你去了谁看着九微?相信我,我可以将赋灵人带回来的。”程千帆自始至终都么有抬头看所天勖。但所天勖知道,这姑娘,连眼睛都哭肿了。不用说,这个节点,还有谁能让她哭成这样的?难为她还要外出见人,看来对九微是真的很好。程千帆快速洗漱完,又去敲归越的门,带上他一起出门去了。这个时候,她可不会再意气用事,要将赋灵人带回来,多个归越总是胜算多一点。这次由归越来开车,他一边耍帅地飙车,一边说:“你这人还真的挺有义气的,眼睛肿的像倪大红一样了,还敢外出见人。”说着,也是很心痛程千帆的。两人在西湖边上找了处停车位,程千帆的运气回来了,停车位那么难找,他们居然刚好一来就有。由此,更加确定,水连天是没有跟来的了。程千帆先去西湖游船票务处咨询:“请问今天西湖边上是不是有义演?”票务员顺手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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