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红红。
当然,我更喜欢大家称呼我的另一重身份——蛊王。
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还不是红色的,而是浑身漆黑。我有很多兄弟姐妹,我并不喜欢它们,因为它们吃饱了,可能就意味着我会饿肚子。
那个时候我还生活在茂密的树林里,每天都有被天敌、被同类撕碎的危险。
但我很厉害,我撕碎了很多同类。渐渐的,其它同类都怕我,我的颜色也转变成了红色。
沈见青也由此把我挑了出来。
我可是从无数只蛊虫里面厮杀出来的,最厉害、最毒、也最漂亮的那一只。
什么蛇虫鼠蚁,见着我都得绕道走!
哎,说句实在话,我一直很厌恶我的这个名字,还不是因为我的主人,那个叫沈见青的人类太没有水准了。
红红,听起来就很没有杀伤力啊。
“红红!”
诶!
我下意识挥了挥我的两条纤长的前肢。
该死,这条件反射。
如果我的名字是李遇泽取的就好了。他肯定不会取这么个俗气的名字。
李遇泽长得很好看,身上很暖和,我一直很喜欢他,从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喜欢他。
可他一开始却好像很怕我似的。难道我不好看吗?
哦,和我一样的还有沈见青这个家伙。
每次他盯着李遇泽看的时候,我都能感受到一种像春天一样的气息,带着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的蠢蠢欲动。
然后我就会遭殃了。
他会把我弹出门去,然后带着李遇泽单独关在房间里,做一些奇怪的事情,还会发出奇怪的声响。
我不知道为什么沈见青不让我看,这个小气吝啬的家伙。
这种气息在我们第一次见到李遇泽时,我就感受到过。
彼时沈见青带着我在树后,他忽然停住,像是看到了什么很感兴趣的事情,发出了一声低微的笑。
哦,他这么一笑,我就知道这家伙没有憋什么好屁。
毕竟,我当初就是被他这么笑着,从蛊虫群里挑出来的。
然后,空气中似乎就浮动起了像春天来临一样让虫躁动的气息。
我躺在他的衣袖里,懒懒地想,这个家伙难道是遇到其它心仪的蛊虫了吗?
说起来,我虫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候,就是和李遇泽单独生活的那两个月。
没有沈见青这个烦虫精的虫生可真是太幸福啦。
李遇泽在床头放了一盆嫩草,里面有松软的泥土,我可以栖息在里面——好吧,虽然我早就习惯了睡在冷冰冰的蛊盅里。有时,我还会窝在他的袖口里,和他一起呆一整天。
虽然我那段时间挺虚弱的,但是也很快乐。哪像现在,哼,不说也罢!
我不能离开沈见青太久,这是蛊虫的命运。
如果离开主人,蛊虫就会慢慢虚弱下去,甚至发生退化。
但沈见青留下我的目的很明确,他要我看着李遇泽。有任何想要接近李遇泽的人,我都可以撕咬,甚至可以释放毒素。
我的蛊毒很厉害的,我早就说过了吧!
之前那个人类被我轻轻咬了,便是浑身红肿难耐——我还没有释放蛊毒。我要是放出毒素,顷刻间就可以要命!
当然,也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博取李遇泽的同情,让李遇泽自己把我送回去。
李遇泽不会眼睁睁看着我虚弱死掉的。
不管是哪一个目的,沈见青这个家伙都得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