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见青却说:“你要我做的事情我已经办了,我还有事情要你为我做呢。”他一边说一边靠近我,话音落下的时候几乎已经贴在我身侧,他的气息落在的半边脖颈里,很痒。
习惯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巴普洛夫的狗可以二十一天养成听到铃声就分泌口水的习惯,我甚至没用上二十一天,短短几天,就习惯了沈见青这些亲昵越界的举动。
甚至这两天我们都在维持着畸形的平静,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我知道,这平静岌岌可危,等待着他的下一次暴怒发疯而被戳破。
我还是发自内心抗拒着的,忍不住眼神躲闪,说:“我身体还没有好……”
“李遇泽你脑子里不要一天到晚都想那点子事。”沈见青突然打断我,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笑的,眼里闪着狡黠的光,好像精心布置的陷阱终于踩进去一个蠢猎物。
他说得好像我很期待似的!
我不想理他,正想扶着床柱站起来,他就抱住我的腰:“李遇泽,是我说错话了,别不理我。”
他总是这样,故作退步与讨好,我想他一直这样下去,我早晚有一天会真的被他麻痹。所以我心里一直在提醒自己,不能忘了自己的处境。
我深吸一口气,说:“你要我做什么?”
李遇泽轻软又不容拒绝地拉着我坐下,把头枕在我肩窝,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姿势。他说:“过不了几天是我母亲的忌日,你陪我看看她吧。”
说着,他抬起头,一双漂亮的眼眸灼灼地看着我。任何人面对这样的眼神,都不会拒绝他的。
我低声应了:“嗯。”
之后几天过得很平静,平静到我有时候会真的以为我就是这苗寨中的一员,每天都伴着鸡鸣睁眼,在晚星中入睡。
除了房门外依然会每天挂上的锁。它就像个冰冷的符号,提醒着我,我只不过是个囚徒。
沈见青倒再也没有夜宿过我的屋子。他曾带着三分羞怯地解释说,在苗族,没有结婚是不能同室而卧的。
“但是,按照规矩,一旦同居就必须结婚!”沈见青补充这一句的时候,眼睛亮得吓人。
他也的确吓了我一跳。
结婚?
我也曾想象过未来会和怎样一个女孩儿走进婚姻,组建家庭。她或许很漂亮,也或许很普通。或许很聪明,也或许木讷一些。怎样都行,只要不会像我的父母一样抛弃我就行。
我的要求并不高,但在我的所有想象里,没有一次,对象是个男孩儿。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和一个男孩子结婚。哦,本来在外面的社会,这也是不被认可的。
我忘了当时是怎么回应他的了,或许点了头,又或许没有。
总之,这几天过得很平静,沈见青没有再发疯,也没有说更过火的言论。
我竟有些知足。